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息烽县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51-87728455。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周立芬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息烽县小寨坝镇大干沟南山安置区F3栋1单元3层1-3-2号 |
黔(2020)息烽县不动产权第0007686号(总证) |
余忠明 |
2 |
周立芬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息烽县小寨坝镇大干沟南山安置区F3栋1层1-5号 |
黔(2020)息烽县不动产权第0007686号(总证) |
余忠明 |
3 |
宋朝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息烽县小寨坝镇大干沟南山安置区F13栋1层1-11号 |
黔(2018)息烽县不动产权第0004498号(总证) |
杨远山/陈恩南 |
4 |
宋朝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息烽县小寨坝镇大干沟南山安置区F13栋2单元3层2-3-2号 |
黔(2018)息烽县不动产权第0004498号(总证) |
杨远山/陈恩南 |
5 |
龚龙飞/谢秀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息烽县南门棚户区改造工程(新象城)2号楼1单元6层1-6-1号 |
黔(2021)息烽县不动产权第0001394号 |
龚成玉/龚龙飞 |
登记机构:息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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