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单位人员构成
二、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5.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6.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7.承担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8.结合职能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9.完成县委和县国家安全委员会、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中共息烽县委政法委员会为行政单位。中共息烽县委政法委预算单位包括:委机关下设两个二级事业单位,具体是:息烽县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息烽县法学会,属于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中共息烽县委政法委预算为独立核算单位,财务核算由委机关统一核算。
内设机构设置:中共息烽县委政法委员会内设八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政治安全和防范处理邪教科、综治指导督导科、国安科、执法监督科、维护稳定科、铁路护路办公室、政工科,临时机构三个:禁毒办公室、扫黑办、平安办。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因本单位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局(委、办)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息烽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息烽县法学会。
(四)单位人员构成:按照息烽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中共息烽县委政法委员会总行政事业编制为33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含行政工勤2名),事业编制18名。截至2024年12月底在职行政人员(含行政工勤)15名,在职事业人员18名,退休人员14名。
二、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息烽县委政法委工作任务一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有待进一步巩固提升。网格化管理与“全科”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在上下联动、同向发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整体运行效能,命案防控、缉毒执法、早婚早育任务艰巨。二是在培树典型、打造亮点上仍有差距。着眼全局、放眼长远、创造性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典型特色工作的挖掘和总结提炼不够,在谋划和打造具有息烽特色的工作品牌方面还有欠缺。
息烽县委政法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抓好平安建设、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四是聚焦主责主业,狠抓平安息烽、法治息烽建设。全面开展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发展好“息烽·堡子”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样板,全面实现“感党恩不忘本、化纠纷不堵心、守法纪不惹事、惠民生不懈怠”目标,推动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县域特点、息烽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网格全覆盖、工作无缝隙、服务零距离。五是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融入贯穿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开展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抓好政法系统干部的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筑牢政治建设的思想根基、本领根基、纪律根基。进一步推动落实平安息烽建设领导责任制,把执行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作为全面推进平安息烽、法治息烽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全面营造安全、稳定、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包括县委政法委(本级)及所属未独立核算单位预算。”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164.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64.7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164.7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164.7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64.79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08万元。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1097.44万元增加67.35万元,增长6.13%,主要原因是:本年有新进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164.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64.7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4.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164.79万元,其中(按具体实际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填写):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08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164.79万元,2024年预算1097.44万元增加67.35万元,增长6.13%,主要原因是:本年有新进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5年支出预算总计116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88万元;项目支出506.94万元,公用支出15.96万元
基本支出占部门支出总额的55.06%;项目支出506.94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43.47%。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5年支出预算总计116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88万元;项目支出506.94万元,公用支出15.96万元
基本支出占部门支出总额的55.06%;公用经费支出15.96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1.37%。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7.57万元,与上年同口径比较,增减变化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减少0.2万元,预计接待8次。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为1.2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公务活动相对减少。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说明公务用车保有量情况。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8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1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17万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减少23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2024年办公楼搬迁,部分固定资产捐赠给村委会,重新购置了一批资产,所以货物类采购预算较多。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本表由一级预算部门填报,所属单位无须填报。各部门应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部门职能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各部门在汇总公开本系统部门预算时,无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本表由各预算部门(含所属单位)负责填报。每个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应将除涉密、敏感项目外不低于项目数量50%的比率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公开,公开的绩效目标及指标以批复的绩效目标表为准。主管部门在汇总公开本系统部门预算时,应选取本级及下属单位已公开的至少5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再次列表公开。(注:涉及多个项目公开的,在表13后依次新增表格)。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
运行经费预算为138.83万元,其中:办公费82.7万元、水费1.33万元、电费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差旅费26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3万元,其他交通费11万元、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4年同口径预算(减少)43.75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金额71.1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600平方米,车辆18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5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2万元,主要是: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购置固定资产等。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06.94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中无重大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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