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政府采购市场,打造透明、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县财政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不断优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规范采购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水平。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对政府采购申报程序、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结算程序时等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从采购人、代理机构等方面,进一步明确管理事项、审批内容、时限要求,做到有法可依、相互制衡,相互约束,强化控制。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对采购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全过程监管,严格采购预算和方式管理,公开采购信息,做好采购项目实施的监管。严格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对于采购人因情况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依据。
三是强化预算约束力,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对预算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经费来源等全面进行审核。杜绝没有预算、没有资金来源的采购行为,杜绝先自行采购后补程序的行为,杜绝人为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监管。与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配合,检查政府采购领域是否有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及时对全县范围内政府采购资格库、名录库、备选库进行清理,切实履行采购主体责任,促进营商环境健康发展,构建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2021年,全县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51个,采购预算资金92465.62万元,实际采购资金92088.64万元,节约资金 376.98万元,资金节约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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