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村群团组织人员及村民组长工资报酬的两点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村级工作的关心。您在建议中提出适当提高群团组织人员和村民组长工资报酬的两点建议,您心系基层、关注民生的切切之心,我们感受很深,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村民组长工资报酬的建议方面
根据《中共息烽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创新型党组织创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息党建发〔2017〕1号)要求,县委组织部对村民组长的劳动报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有序推进了相关工作。按照《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贵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和村办公经费的意见>的通知》(筑组通(2018)22号)文件要求村民小组长每人每月报酬不少于200月。目前,结合我县实际,县委组织部正在制定县村民组长配套实施方案,具体劳动报酬待方案制定后按照制定的方案执行。
二、关于增加群团组织人员工资报酬的建议方面
根据《中共息烽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创新型党组织创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息党建发〔2017〕1号)要求,县委组织部对群团组织负责人(妇联主任、民兵连长、团委书记)的劳动报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有序推进了相关工作。目前,县委制定的《关于推进息烽县基层群团改革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的通知》已于2018年6月29日通过县委深化改革会议,正在申请印发至各单位,群团组织负责人的具体劳动报酬情况按照各单位制定的改革方案执行。
当然,村级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它符合城市发展的需要,在发展中面临很多问题,需要探索,我们深信,有县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有市民的积极参与,我县的村级工作会越来越好。
谢谢您对村级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注:“主动公开”。
中共息烽县委群众工作委员会
2018年7月6日
(联系人:武祥霞,联系电话:877282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