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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苗族乡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第3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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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2953697
  • 信息分类: 代表建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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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青山苗族乡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第35号建议的答复

姜娜、苏蛟、李发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乡殡改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青山苗族乡党委、政府根据全县殡改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你们提出的建议,并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我乡殡葬改革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同时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关于你们提出的建议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改扩建建设事宜,乡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文件中农村公益性选址原则和相关管理要求,加大对全乡农村公益性墓地加以引导管理。确保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不出现非法占用林地、耕地的行为,以达到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目的。目前我乡规划公益性墓地18个,全乡人口7000余人,能满足当前需求。

三、关于你们提出的“将农村公益性公墓改扩建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事宜。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乡人民政府要把规范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配合指导村委会制定可行的墓地管理相关制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确保公益性墓地发挥效益,形成厚养薄葬、丧事简办、主动入墓、文明祭祀的良好社会风气。2018年,我乡已争取资金40余万元,完成大林村中合铺组、绿化奇山等公墓道路硬化项目。下一步,我乡将会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资金,根据资金性质用于公益性墓地扩建及管理。

感谢你们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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