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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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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5-1470419
  • 信息分类: 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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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2025年上半年,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方面。一是县财政局未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290万元拨付至最终收款人;二是县财政局监管不力,国有企业违规挪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614.5万元。

2.健全预算制度等方面。一是县财政局监管力度不够,致使县水务管理局未及时将滞留在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息烽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的代征污水处理费646.12万元催缴入库;二是县财政局指导督促不到位,致使息烽县税务局未及时将2024年度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入库,应征未征金额至少6.89万元;三是县财政局未有效履行资产监管职责,对学校资产出租审批程序监督缺位,导致息烽县乌江复旦学校高中部应收未收租金0.74万元;四是县财政局和县应急管理局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企业用已建成项目违规申报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189万元;五是县财政局应拨未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专项补助资金262.93万元;六是县财政局应拨未拨农村“五治”项目专项资金583.46万元;七是县财政局监管不严,违规审批无预算采购项目12个,涉及金额3864.26万元;八是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进度缓慢,未及时出具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九是县财政局指导督促不到位,预算单位未按规定开展2024年度绩效自评。

3.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方面。县财政局未足额拨付保基本民生专项资金64.30万元。

4.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县教育局未及时对平台网络安全进行维护,致使平台网络安全存在漏洞被停用。

5.决算草案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方面。一是股权投资主体核算错误;二是股权投资主体核算不完整;三是县市场监管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223.38万元。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2025年上半年,对县医保局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医保基金运行管理情况。一是县医保局对县中医医院过度检查行为监管不到位,汲及金额0.89万元;二是县医保局主动履职不够,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群众重复参保。

2.预算编制、执行真实合法情况。一是变相向实有资金账户转账3万元;二是存量资金3.6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清理。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固定资产长期未清理,资产管理责任未落实到位。

4.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息烽县级2家医共体单位连续2年出现运行超支,医保基金持续运行存在较大风险。

二、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审计情况

2024年下半年,对九庄镇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投资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价款方面。一是未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工程量计价错误、未按现场实际发生材料的规格尺寸计取工程款等原因,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7.09万元;二是部分项目无依据计价,涉及投资资金625.94万元。

(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方面。一是存在先施工、后招标及后签订合同的情况;二是未按规定对监理进行公开招投标;三是擅自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擅自将工程款转移至城投公司下属单位,截至审计日,仍有20万元未收回;二是项目工程款至少84.48万元被挤占。

三、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4年下半年,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方面。一是商务局未按规定拨付专项资金,项目资金1596.32万元被企业用于其他支出,致使项目未全面建成,绩效目标不理想;二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不符合条件企业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110.7万元;三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拖欠中小企业账款48.65万元。

(二)经济风险防范和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政策执行不力,违规向不符合条件单位和个人发放就业补助资金16.57万元;二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收未收房屋租金43.2万元;三是县商务局无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0.76万元和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万元。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2024年下半年,对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能履行方面。一是“两区”耕地监管不到位,存在耕地“非粮化”4259.07平方米;二是未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土地流转底数不清;三是监督管理不到位,台账记录信息不完整。

(二)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绩效方面。一是执行惠农补贴政策不到位,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耕地地力补贴11.9万元、少发漏发耕地地力补贴资金62.96万元;二是违规支付李某等11户家庭农场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资金15.2万元;三是违规向不符合奖补条件的主体发放补助资金2.3万元;四是部署工作和监督管理不力,存在错时节采购农用物资,物资发放进度滞后,部分物资发放后因闲置变质;五是农用物资管理不规范,部分农药物资已过期;六是向2名已死亡老兽医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4万元;七是落实基层动物防疫人员补助政策不力,10名村级防疫员未缴纳2023年养老保险;八是审核监管不严造成发放对象不准确,导致李某华等3人占用财政补贴资金0.91万元;九是推动畜禽无害化处理政策不力,未及时拨付无害化补助资金28.04万元。

(三)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一是未完成社会化服务小农户占比60%的任务目标,且存在“垒大户”现象;二是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财政补助多支付2.8万元。

五、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一年来,向县纪委县监委报送移送问题处理书2份、涉及3人,报送问题线索函1份,主要涉及乡镇国有企业管理和项目建设以及学校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严格采购项目审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已实施项目要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二)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继续做好非税收入征缴工作。县财政要及时协调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及时足额征缴非税收入,确保财政收入“颗粒归仓”。

(三)强化整改落实,提升审计整改实效。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逐项分析研究,制定明确的整改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县审计局对该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对重大违纪违法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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