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息烽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4月27日,对息烽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部门本级和所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息烽县天安粮油储备库),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息烽县发展和改革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息烽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人员及其他情况
息烽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政府正科级一级全额预算单位,主要承担拟定并组织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等职责。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5家二级预算单位预算组成。局本级内设7个职能科室,编制45名,2025年末实有在职职工37人。主管1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息烽县天安粮油储备库),2025年末实有工作人员13人。
(二)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5年,息烽县财政局批复息烽县发展和改革局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2709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56.5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6334.00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26000万元)。
息烽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5年度决算草案反映: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529.62万元,本年支出252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2.67万元(含人员经费支出829.1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3.52万元)、项目支出1676.95万元。当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简述
(一)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方面
1.部分上级拨款收入未纳入预算。
2.2个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应征未征。
(二)部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预算绩效“双监控”职责履行不到位,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不力,对绩效目标执行偏差未及时纠正,导致财政资金未发挥预期效益。
2.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分配管理不规范,未经“一事一议”程序擅自突破最高限额,超标准分配财政资金。
(三)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未履行人民防空行政许可审批职责,导致个别项目应建未建防空地下室。
(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资金管理方面
1.固定资产管理及处置不规范。
(1)部分房屋资产未办理划转手续,个别资产去向不明。
(2)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自行划拨资产且未进行账务处理。
(3)未经批准自行处置资产,且未落实资产价值、未进行账务核销。
(4)下属企业9项资产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2.资产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接收资产闲置问题突出。
(1)未履行日常维护检修职责造成资产闲置。
(2)资产使用主体搬迁后未及时安装造成资产闲置。
3.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长期闲置沉淀。
(五)部门所属单位的管理监督和重大风险隐患方面
监管履职不到位,成品油实物储备未达规定标准。
(六)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内部审计领导体制不健全、制度建设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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