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9月26日对息烽县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未经批准违法占地建设一案立案调查。经查,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期间,息烽县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在修建林家湾公墓、卢家大坡公墓过程中,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擅自改变息烽县永阳街道老街村、猫洞村4350平方米(其中其他农用地4350平方米)土地的农业用途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我局依法没收息烽县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在息烽县永阳街道老街村、猫洞村4350平方米(其中其他农用地4350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具体包括:林家湾公墓现场建有的坟墓、浆砌石堡坎砌筑和卢家大坡公墓现场建有的坟墓、透水砖墓道、石砌挡土墙、石砌梯步等附属设施。
我局已于2025年12月22日作出了息自然资土处罚〔2025〕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同年12月26日送达违法当事人,目前该案件正在按法定程序开展。
息烽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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