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息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息烽有限公司西山水厂抗旱保供水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西山水厂)取水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部34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贵州省人民政府99号令《贵州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息烽有限公司西山水厂抗旱保供水改扩建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准本项目的取水申请,审批意见如下:
一、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息烽有限公司西山水厂位于息烽县西山镇猪场村,水厂设计处理能力9100m³/d,年取水许可量255万m³。
二、根据审定的《报告表》及评审意见,同意西山水厂取用水取自小桥河水库水源的取用水方案,取水口位于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小桥河水库(东经106°40′25″,北纬27°02′15″)。
三、基本同意论证的西山水厂取水量结果。本次同意年取水许可量255万m³,主要向青山苗族乡、西山镇、流长镇、石硐镇、鹿窝镇及小寨坝镇等乡镇村寨供水。《报告表(报批稿)》论证的水厂供水范围内的各项用水定额满足贵州省地方标准《水定额》(DB52/T725-2019)的规定,水厂年取水量满足息烽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西山水厂有关节水指标符合相关规定,取用水指标基本合理。
四、基本同意西山水厂青山苗族乡小桥河水库取水口处来水量及可供水量的分析计算成果。经水文分析计算,在P=95%保证率情况下,扣除生态环境用水量、上游人畜及灌溉耗水量和预留下游1300亩的灌溉用水量,剩余可供水量255万m/a,满足西山水厂取水需求。
五、根据取水水源现状水质监测结果,水源水经处理后可满足供水水质要求,今后应按水质规范要求进行水质监测和评价。
六、原则同意《报告表》对水资源及其他用水户的影响论证和分析。
七、基本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业主应做好相关的监测和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水资源的保护。
八、项目应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且与取水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取水设施应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九、你单位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验收材料,经现场验收合格后,我局将颁发取水许可证。
本批复仅用于西山水厂取水许可审批,项目涉及需由其他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内容,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息烽县水务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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