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财政局 息烽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收回息烽县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部分资金并调整安排项目资金的通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山苗族乡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黔财农〔2022〕126号)等文件规定,根据《贵阳市财政局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筑财农〔2024〕4号)要求,结合《关于收回息烽县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部分资金并调整安排项目立项批复的专题会议纪要》(息乡振领议〔2024〕12号)精神,现下达关于收回息烽县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部分资金并调整安排项目资金560.7844万元(详见附件),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要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项目谋划和项目推进落实。
二、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及《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的有关规定,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高效实用。严格执行乡(镇、街道)财政报账制,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农业、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和检查。
三、要严格按照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要求,加强项目论证入库,加快项目实施和验收,严格资金管理,避免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严禁擅自改变项目内容、规模、用途,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产业项目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优先覆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项目建设涉及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建设工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公示公告。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对资金安排、项目建设、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告。项目涉及的行政村要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信息发布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告。公告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规模、建设内容、项目实施结果等。同时,将公示公告图片纳入报账资料管理,注重公示公告内容和时间的逻辑性和一致性。
五、加强绩效评价及档案管理。要规范收集整理项目有关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资料,规范档案管理。项目完成后及时按程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和指标的执行和落实,对绩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并将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报送至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
附件:1.息烽县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收回资金调整安排项目资金安排表
2.息烽县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收回资金绩效目标表
息烽县财政局 息烽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8日
附件1
息烽县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收回资金调整安排项目资金安排表
| 上级资金文号 | 原本级资金文号 | 原项目名称 | 原指标单位 | 原指标金额(万元) | 备注 |
| 筑财农〔2024〕4号 | 息财农〔2024〕7号 | 永靖镇2024年第二批因户施策项目 | 永靖镇人民政府 | 1.74 | |
| 筑财农〔2024〕4号 | 息财农〔2024〕7号 | 西山镇2024年第二批因户施策项目 | 西山镇人民政府 | 0.04 | |
| 筑财农〔2024〕4号 | 息财农〔2024〕7号 | 石硐镇2024年第二批因户施策项目 | 石硐镇人民政府 | 15.7044 | |
| 筑财农〔2024〕4号 | 息财农〔2024〕7号 | 永靖镇梨安村特色农旅融合发展项目 | 永靖镇人民政府 | 343.3 | |
| 筑财农〔2024〕4号 | 息财农〔2024〕7号 | 西山镇小堡村发展渔业养殖项目 | 西山镇人民政府 | 200 | |
| 合计 | 560.7844 | ||||
| 上级资金文号 | 调整后资金文号 | 调整后项目名称 | 调整后指标单位 | 调整后指标金额(万元) | 备注 |
| 筑财农〔2024〕4号 | 息财农〔2024〕14号 | 息烽县县外省内务工交通补助项目 | 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7.03 | |
| 筑财农〔2024〕4号 | 息财农〔2024〕14号 | 青山苗族乡绿化村闲置房屋改造项目 | 青山苗族乡人民政府 | 314.9544 | |
| 筑财农〔2024〕4号 | 息财农〔2024〕14号 | 青山苗族乡冗坝村构一组水落洞陈忠贤家至坪上机耕道建设项目 | 青山苗族乡人民政府 | 37 | |
| 筑财农〔2024〕4号 | 息财农〔2024〕14号 | 冗坝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产业设施建设肉鸡养殖场项目 | 青山苗族乡人民政府 | 191.8 | |
| 合计 | 560.7844 | ||||
附件2
息烽县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收回资金绩效目标表
| 项目名称 | 息烽县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收回资金 | ||||
| 县级主管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山苗族乡人民政府 |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60.7844 | |||
| 财政拨款 | 560.7844 | ||||
| 其中:上级资金 | 560.7844 | ||||
| 本级安排 | 0.00 | ||||
| 其他资金 | 0.00 | ||||
| 总体目标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巩固脱贫人口 | ≥100人 |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
| 时效指标 | 实施年限 | 1年 | |||
| 成本指标 | 项目实际支出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内 | 是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幅度 | 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巩固脱贫成效率 | 100%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脱贫户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率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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