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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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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8600万元(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收入列入2025年“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5年“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要求,结合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和安排,资金优先安排受灾严重地区带动增收效果好的种养类项目,支持受灾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稳岗就业,防止出现因灾收入下降导致返贫;重点支持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建设,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支持农村饮水安全、人居环境整治等小型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等,促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对于利用衔接资金支持建设形成的资产,各地要按照现有制度抓好后续管护,确保持续发挥效益。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14号)和《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强化绩效管理,加强项目监管,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四、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可执行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申请、资金支付需求、协议或合同约定、项目实施进度和补助补贴发放周期等,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地方融资平台、共管账户和代理银行内部结算账户转账,挪用财政资金。

五、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各地要按照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协调配合,加强项目评估论证,切实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实施项目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要求,加强项目论证储备,做好项目动态调整,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

七、各地要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全面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市(州)级、县级衔接资金分配一律公开,乡村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引导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参与衔接资金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八、按照《财政部等10部门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财农〔2024〕1号)《省财政厅等10部门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黔财农〔2024〕17号)等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有关规定,分配给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下简称重点帮扶县)的涉农资金可由重点帮扶县统筹整合使用,并按照县级制定的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管理使用,对按规定整合后调整用途的资金,绩效指标相应调减,按实际用途开展绩效评价,不再按原定用途评价。

九、请各地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录入备案工作,及时将衔接资金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省农业农村厅将继续对资金项目备案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并作为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附件:1.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绩效目标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7月31日

附件1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制表]农业处
单位:万元
单位 资金规模 备注
合计 8600.00
县区级小计 8600.00
非省直管区县小计 2194.00
省直管县小计 6406.00
贵阳市 178.00
贵阳市区县合计 178.00
省直管县小计 178.00
息烽县△ 178.00
六盘水市 1503.00
六盘水市区县合计 1503.00
其中:非省直管县小计 600.00
省直管县小计 903.00
六枝特区△ 340.00
盘州市△ 328.00
水城区△ 235.00
钟山区 600.00
遵义市 954.00
遵义市区县合计 954.00
其中:非省直管县小计 148.00
省直管县小计 806.00
汇川区 148.00
湄潭县△ 234.00
余庆县△ 225.00
习水县△ 214.00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133.00
安顺市 299.00
安顺市区县合计 299.00
其中:非省直管县小计 118.00
省直管县小计 181.00
西秀区 118.00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181.00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884.00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区县合计 884.00
省直管县小计 884.00
独山县△ 130.00
荔波县△ 154.00
三都水族自治县△ 600.00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2501.00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区县合计 2501.00
其中:非省直管县小计 1328.00
省直管县小计 1173.00
丹寨县△ 293.00
雷山县△ 152.00
天柱县 128.00
黎平县△ 128.00
榕江县 1200.00
从江县△ 600.00
毕节市 1609.00
毕节市县合计 1609.00
省直管县小计 1609.00
大方县△ 272.00
黔西市△ 185.00
金沙县△ 127.00
织金县△ 157.00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600.00
赫章县△ 268.00
铜仁市 672.00
铜仁市区县合计 672.00
省直管县小计 672.00
思南县△ 301.00
德江县△ 371.00

附件2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单位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数量指标1 质量指标2 时效指标3 成本指标4 社会效益指标1 经济效益指标2
省级总体绩效指标 巩固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701.2507万人 巩固成效率100% 1年 下达到县资金(万元) 政府巩固脱贫成效率 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群众满意度≥90%
息烽县 0.8711 100% 1年 178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六枝特区△ 14.027 100% 1年 340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盘州市△ 22.1503 100% 1年 328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水城区△ 20.8172 100% 1年 235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钟山区 7.2466 100% 1年 600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汇川区 4.8664 100% 1年 148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湄潭县△ 4.2848 100% 1年 234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余庆县△ 2.3605 100% 1年 225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习水县△ 15.1859 100% 1年 214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6.4991 100% 1年 133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西秀区 5.2178 100% 1年 118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9.3594 100% 1年 181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独山县△ 9.7726 100% 1年 130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荔波县△ 6.2659 100% 1年 154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三都水族自治县△ 14.4014 100% 1年 600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丹寨县△ 5.9704 100% 1年 293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雷山县△ 4.9948 100% 1年 152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天柱县 10.8877 100% 1年 128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黎平县△ 14.8766 100% 1年 128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榕江县 14.4324 100% 1年 1200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从江县△ 14.7456 100% 1年 600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大方县△ 20.5286 100% 1年 272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黔西市△ 13.6431 100% 1年 185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金沙县△ 8.3404 100% 1年 127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织金县△ 29.3547 100% 1年 157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22.2106 100% 1年 600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赫章县△ 36.8188 100% 1年 268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思南县△ 14.1555 100% 1年 301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德江县△ 11.2142 100% 1年 371 10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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