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公安机关宽松、方便、快捷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规定,在贵阳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商品房合法所有权的人员,由本人持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贵阳市商品房购销合同》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或立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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