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日期更正的一般情形需要提供:1.书面申请;2.当事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办理的《出生医学证明》等更正印证材料之一;3.派出所存档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及民警撰写的更正调查报告。其中《出生医学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印证材料之一是指能够证明出生时间登记错误的,并非现在持有的不能印证出生时间登记错误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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