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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考试中考生的作弊行为对本人有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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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三十条规定: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人员的相关信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记录的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除、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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