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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主体能否提取存储的工资保证金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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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保证金账户内本金和利息归存储主体所有,除出现《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不得动用工资保证金账户内本金。在工资保证金账户被监管期间,存储主体可自由提取和使用工资保证金的利息及其他合法收益。按规定办理完工资保证金返还手续后,工资保证金账户解除监管,相应款项不再属于工资保证金,存储主体可自由支配账户资金或办理账户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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