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到用人单位就业的,应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按规定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