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办事常见问题 » 医保

贵阳市城乡居民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视力保护色:

城乡居民基本问答

1、城乡居民参保覆盖范围包括哪些?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根据属地管理和“先登记,后缴费”的原则,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一)城乡居民原则上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未在户籍地参保的异地常住人口,可凭居住证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三)在校大中专学生、中小学生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情况特殊的,可以在户籍地参保。

(四)新生儿原则上在户籍地参保。在本市居住的异地常住人口的新生儿,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已经取得我市居住证的,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五)非从业的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员,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以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限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按自然年度缴费,采用以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为补充的参保方式。参保人员应在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征缴期内缴纳次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2020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29日。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按新的集中征缴期规定执行。

3、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金额

集中征缴期内缴纳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250元/人缴费。未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可以通过零星缴费方式参保,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250元/人和政府补助标准520元/人之和缴纳参保费用。

4、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条件

集中征缴期内缴纳次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员,按次年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城乡居民,可以通过零星缴费方式参保,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缴纳参保费用,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非本市户籍人员需取得居住证)可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停缴费后60日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城乡居民当年个人缴费标准,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60日的,缴费标准为当年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缴纳参保费用,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5、新生婴儿参保待遇享受条件

新生儿实行动态参保,监护人应当在其出生后90日内持新生儿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为其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缴费的,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