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依法拟定水务发展总体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污水处理及回用、中水利用等水务专业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社区)供水工作。协助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制度,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负责水务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务行业的特许经营管理相关工作;协调原水、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县级、指导乡(镇)污水处理行业的特许经营管理;负责县政府投资的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的建设与运行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
9.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其他配套水利工程建设。
10.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洪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极端天气期间全县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13.协调构建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河长制相关制度。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4.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调解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5.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息烽县水务管理局为行政单位。息烽县水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局机关及下属13个全额事业单位机构组成,具体是:息烽县水务工程管理站、息烽县水务工程建设站、息烽县水土保持站、息烽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中心、息烽县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息烽县供排水管理服务站、息烽县水旱灾害防御站、息烽县河长制服务站、息烽县永靖水务建设服务中心、息烽县小寨坝水务建设服务中心、息烽县九庄水务建设服务中心、息烽县养龙司水务建设服务中心、息烽县水政监察大队。由局机关统一核算。
内设机构设置:息烽县水务管理局共有3个内设科(室):办公室、规划计划科、水政水资源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按照息烽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息烽县水务管理局行政事业总编制为80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75名。截至2023年10月底在职行政人员7名,在职事业人员71名(含事业工勤6名),退休人员31名,遗属人员7名。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紧盯高质量发展考核任务和“强省会”五年行动目标,以水网建设三年攻坚、水务一体化等工作为着力点,持续推进两岔河水库工程建设和清沙河水库竣工验收。完成息烽县流长镇、温泉镇、养龙司镇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和息烽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提质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推动上沟水库到西洋水厂管道连通工程、鱼简河水库到尹庵工业园区水网连通工程落地见效。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水资源管理;二是抓好节水工作;三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四是强化河湖管理;五是扎实推进水网建设,强化农村供水保障;六是强力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提高水环境质量;七是抓实水旱灾害防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总额1809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3.94万元,占总收入的9.6%,比2023年预算1410.01万元增长23.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0.31万元,占总收入的8.6%,比2023年预算3031.97万元减少48.21%;上年结转14782.12万元,占总收入的81.8%,2023年无预算。
2024年部门支出总额18096.3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45万元,占总支出的1.4%;卫生健康支出82.43万元,占总支出的0.45%;城乡社区支出1138.83万元,占总支出的6.29%;农林水支出6300.63万元,占总支出的34.81%;住房保障支出111.43万元,占总支出的0.6%;债务付息支出431.48万元,占总支出的2.38%;结转下年9782.12万元,占总支出的54.07%。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4年部门收入总额1809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3.94万元,占总收入的9.6%,比2023年预算1410.01万元增长23.68%,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0.31万元,占总收入的8.6%,比2023年预算3031.97万元减少48.2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债务付息支出;上年结转14782.12万元,占总收入的81.8%,2023年无预算,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4年部门支出总额831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3.94万元,占总支出的20.98%,比2023年预算1410.01万元增长23.68%,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0.31万元,占总支出的18.88%,比2023年预算3031.97万元减少48.2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债务付息支出;上年结转5000万元,占总支出的60.14%,2023年无预算,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部门收入总额1809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3.94万元,占总收入的9.6%,比2023年预算1410.01万元增长23.68%,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0.31万元,占总收入的8.6%,比2023年预算3031.97万元减少48.2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债务付息支出;上年结转14782.12万元,占总收入的81.8%,2023年无预算,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3.9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45万元,占总支出的14.3%,比2023年预算168.99万元增加47.61%,主要是保险费用增加;卫生健康支出82.43万元,占总支出的4.73%,比2023年预算78.54万元增加4.95%,主要是缴费基数增加;农林水支出1300.63万元,占总支出的74.58%,比2023年预算1051.95万元增加23.64%,主要是增加省级民生农村供水政府补贴和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住房保障支出111.43万元,占总支出的6.39%,比2023年预算110.53万元增加0.8%,主要是缴费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1461.94万元,按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9.56万元(人员经费1340.73万元和公用经费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2.31%;商品和服务支出36.62万元(人员经费6.6万元和公用经费30.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76万元(人员经费75.76万元和公用经费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5.19%。人员经费142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7.34%;公用经费38.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2.66%。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1461.94万元,按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41.05万元(人员经费141.05万元和公用经费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65%;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3.50万元(人员经费6.60万元和公用经费6.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0.92%;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231.63万元(人员经费1199.68万元和公用经费31.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84.26%;商品和服务支出75.76万元(人员经费75.76万元和公用经费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5.19%。人员经费142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7.34%;公用经费38.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2.6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7.2万元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8万元减少10%,主要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及厉行节约精神,减少“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23年预算5万元减少10%;公务接待费2.7万元,比2023年预算3万元减少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70.31万元,比2023年预算3031.97万元减少48.21%,主要是2024年项目资金项目减少1085万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减少404.07万元,中坝水库债务付息减少78.80万元,新增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提质工程专项债券付息106.21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其中城乡社区支出项目三个1138.83万元,项目资金25万元(比2023年减少1085万元)、污水处理费1068.83万元(与2023年持平)、污水收集管网维护费45万元(与2023年持平);政府专项债券付息项目三个431.48万元,清沙河水库105.91万元(与2023年持平)、县城污水处理三期工程219.36万元(与2023年持平)、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提质工程106.21万元(新增)。
(九)县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无此项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1)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2024年预算共3314.2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423.09万元,运转类公用项目38.8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852.31万元。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22)
2024年预算项目共10个,其中城乡社区支出项目三个1138.83万元,项目资金25万元(比2023年减少1085万元)、污水处理费1068.83万元(与2023年持平)、污水收集管网维护费45万元(与2023年持平);农林水支出项目四个282万元,省级民生178万元(新增)、非税执收成本60万元(与2023年持平)、部门综合绩效考核经费39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5万元(与2023年持平);政府专项债券付息项目三个431.48万元,清沙河水库105.91万元(与2023年持平)、县城污水处理三期工程219.36万元(与2023年持平)、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提质工程106.21万元(新增)。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今年,我单位本级及下属13家所属单位的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85万元,比上年预算40.9万元减少2.05万元,下降5.02%。增减原因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及厉行节约精神,减少“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今年我单位及下属13家所属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部门国有资产共264.89万元,主要是办公用房、职工宿舍2045平方米25.35万元,车辆4辆74.39万元,通用设备214件162.88万元,专用设备34件41.41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水务局机关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852.31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4年预算项目共10个,其中城乡社区支出项目三个1138.83万元,项目资金25万元(比2023年减少1085万元)、污水处理费1068.83万元(与2023年持平)、污水收集管网维护费45万元(与2023年持平);农林水支出项目四个282万元,省级民生178万元(新增)、非税执收成本60万元(与2023年持平)、部门综合绩效考核经费39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5万元(与2023年持平);政府专项债券付息项目三个431.48万元,清沙河水库105.91万元(与2023年持平)、县城污水处理三期工程219.36万元(与2023年持平)、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提质工程106.21万元(新增)。
(六)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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