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督导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督促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息烽水环境公司做好全县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污泥卫生填埋处理,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20余次,确保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入河排水达标排放。加强水资源监督管理,开展非法取水专项行动、涉河项目、生态环境、交通污染、渔业资源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巡查共计39次。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持续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严查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加大对生产建设项目、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4个、报告表3个,水土保持信息录入及公示率100%,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1个;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0余次,下达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通知书9份、限期缴纳通知书4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决定书6份。
三是加强行业监管,严打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统筹协调机制,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执法监督检查,查处各类涉河违法行为。完成息烽河公示牌更新安装,定期组织县乡村三级河长开展巡河检查,推动河长履职。同县人民检察院等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解决河湖问题。今年以来,息烽河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522次、开展“四乱”排查160次、暗访巡查11次,开展宣传活动3次,整治清理垃圾约330公斤,发现问题3个,完成整改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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