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源头管控。在水保方案审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基本情况、前期工作、项目组成、建设内容、占地情况、土石方情况、总投资及工期等进行综合审查,严把选址安全关。截至目前,共完成水土保持行政审批16件,验收备案8件。
二是加强过程监管。对已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实行跟踪监督,实现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全覆盖。截至目前,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3次,下达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通知书34份、限期缴纳通知书11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决定书11份,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
三是做好政策宣传。开展水土保持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水土保持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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