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2年“多彩贵州 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我省将开展2022年“多彩贵州 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实施促进旅游消费、促进餐饮消费、促进住宿消费、促进零售文化体育消费4个活动,35条措施——
实施促进旅游消费行动
通过一码贵州、云闪付、一码游贵州、多彩宝等线上平台,面向全省、对口帮扶地区和主要客源地分批发放10000万元通用旅游消费券(包),用于省内旅游线路产品、旅游景区、旅游商品、旅游交通等消费。
鼓励全省收费景区分时段、分人群实施门票减免等优惠,并通过开展各类主题节庆活动吸引游客。
落实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退还政策,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或“一日游”线路消费套餐等线上线下特色消费产品。
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稳妥推进“贵州人游贵州”活动。
引导公园、景区、文博场馆等改善设施和服务条件,结合实际延长开放时间。鼓励各市(州)旅游景区开发跨区域的文化和旅游年票、联票等。
积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安排错峰休假。
实施促进餐饮消费行动
通过一码贵州、云闪付、多彩宝等线上平台,面向省内外消费者发放9000万元餐饮消费券,用于在省内餐饮市场主体消费。
鼓励餐饮行业商会协会、餐饮企业组织研发黔菜及具有贵州特色的菜品标准、服务标准,扎实推进“黔菜美食”“老字号嘉年华”等品牌促销,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持续开展黔酒黔菜联动促销活动,优化促销办法,进一步发挥优质黔酒对餐饮消费的带动作用。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允许餐饮场所利用自有场地依法合规开展线下宣传推广和促销活动。
在具备条件的路段设置夜间临时停车泊位,尽量满足餐饮等夜间经济聚集区停车需求。
严格落实我省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各地不得将举办5桌以上聚餐活动 “报备”随意升格为 “报批”,甚至对聚餐活动 “一律不批”。
鼓励保险机构结合餐饮企业实际,优化创新产品和服务,扩大因疫情导致餐饮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的覆盖面,提高理赔效率,提升对餐饮企业的保障程度。
鼓励有条件的团餐企业在社区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由其生产经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不得强制餐饮企业给予配套优惠措施。
推动餐饮企业向供应链上游延伸,支持餐饮企业自建或共建 “订单化、规模化、标准化”的食材直供基地,将稳定的餐饮需求转化为农产品长期生产订单;支持连锁餐饮企业和大型生鲜电商平台建设中央厨房,降低流通环节成本。
实施促进住宿消费行动
通过一码贵州、云闪付、一码游贵州、多彩宝等线上平台,面向省内外消费者发放6000万元住宿消费券,用于在省内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消费。
减免住宿企业锅炉、锅炉水 (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鼓励提供订房服务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下调服务费标准,降低住宿企业经营成本。
在确保日常工作有效运转前提下,鼓励各地、各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实行周末2.5天弹性休假,休假职工凭当期省域内住宿发票请销假。
鼓励酒店联盟、协会等组织推出包含具有跨市 (州)多房型的住宿年卡项目,以满足不同人群需求,促进住宿消费。
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简化会议、展览活动报批 (备)流程,缩短审批 (备案)时限。
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实施促进零售文化体育消费行动
通过一码贵州、云闪付、多彩宝等线上平台,面向省内外消费者发放5000万元消费券。用于在省内商超便利、文化影视、休闲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场所消费。
举办 “全民健身日 (月)”系列赛事活动,全省享受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的公共体育场馆要定期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全省各单位工会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提前一次性发放2022年度年节工会福利费,积极开拓线上线下消费渠道,鼓励会员职工购买我省脱贫地区农特产品。
按照 “季度有品牌、月月有活动、天天有促销”的要求,打造 “多彩贵州 乐购四季”促销品牌,持续办好夏季多彩贵州爽爽消费季、秋季多彩贵州美食消费季、冬季多彩贵州暖心消费季活动,利用 “端午”“国庆”等节日契机抓好促销月活动。
在全省范围实施成品油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排1000万元开展成品油 “两非打击”、建立专项奖励举报机制,支持建设全省统一的成品油流量信息监管运营平台。
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培育壮大智慧产品和智慧零售、智慧旅游、智慧广电、智慧养老、智慧家政、数字文化、智能体育、 “互联网+医疗健康”、 “互联网+托育”、“互联网+家装”等消费新业态。
将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等智能投递终端和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末端环节及配套设施,为居民消费提供便利。
重点在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等领域,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由省级财政给予资金支持,科学制定奖励办法并推广实施,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提升市场消费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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