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指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适用于婴儿(0—6月龄)、较大婴儿(6—12月龄)和幼儿(12—36月龄)食用,其营养成分能满足婴儿的正常营养需要或较大婴儿和幼儿的部分营养需要的配方食品。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主要类型是婴幼儿配方乳粉,在选购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正规渠道购买
消费者可通过超市、母婴店等正规渠道购买配方乳粉,并保留好购买凭证和票据。网购配方乳粉时,要选择正规的售后有保障的电商平台。
二、仔细查看包装标签
消费者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信息,主要包括产品名称、配料表、营养成分、规格、注册号、保质期等。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产品名称应为产品注册批准的名称,如“***婴儿配方乳粉(0—6月龄,1段)”。产品标签上会标注产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YP+8位数字”。产品标签模糊、有涂改的不要购买。
三、分清合适月龄
婴幼儿配方乳粉分为三类:“婴儿配方乳粉(0—6月龄,1段)”“较大婴儿配方乳粉(6—12月龄,2段)”“幼儿配方乳粉(12—36月龄,3段)”。市场上有一些标注“4段儿童奶粉”“儿童配方奶粉”“配方粉”等产品均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建议给3岁以下的婴幼儿食用。
四、合理储存奶粉
购买时要选择保质期内的产品,根据宝宝每天的食用量选择最优的生产日期购买,切勿盲目囤货。同时,要仔细查看标签上的储存条件,有的还会注明开封后的储存条件,要按照标签上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奶粉。
五、注意进口产品标识标注
购买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时,要仔细查看外包装上的中文标签。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的除外)外包装须印制有中文标签,标示原产国(地区)、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等信息。中文标签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请不要购买无中文标签或信息标示不全的产品。
六、不宜擅自给宝宝食用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购买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时应遵医嘱。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指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而设计制成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应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给特殊医学状况宝宝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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