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息烽县卫生健康局获悉,为保障县域内贫困患者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惠民政策,自2019年起,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县医疗保障局、县扶贫办明确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各乡镇卫生院共计13家医疗机构为县域内定点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医疗机构。
得益于此项惠民政策的实施,家住九庄镇鸡场村烂田湾组村民汪某某,2020年3月因患“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到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按照“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患者入院时无需缴纳押金,住院治疗13天也没有缴纳任何费用,出院结算时共计产生医疗费用4233.82元,经过合医、大病报销了3646.48元,个人只承担了587.34元,大大减轻了汪某某家的经济负担,为患者安心治疗消除了后顾之忧。
据介绍,为了让更多的贫困户知晓这项政策,县卫生健康局先后印制了10000余份“先诊疗后付费”宣传资料并张贴在收费窗口,主动宣传落实。此外,将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先诊疗后付费”流程资料装入贫困户“连心袋”,让贫困户了解生病住院如何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截止2020年4月底,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累计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住院诊疗人数2093人,免缴纳住院押金193.22万元,“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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