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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息烽县城的共享电单车,这些事你得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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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记者在息烽县城看到,街道上突然间多了许多浅蓝色的共享电单车,一些市民也选择骑着共享电单车出行,形成息烽城市发展的一道风景线。

据了解,这些共享电单车是由息烽任我行科技有限公司在5月22日开始投放,共有500辆。该公司按照《息烽县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实施办法》试运营时间为三个月,试运营经过相关部门测评为满意后,再根据市场需要再增加车辆及停放站点。

对于共享电单车的摆放规划问题,县市政绿化管理中心主任文杰说:“共享电单车试运行期间,我们划定了48个停车点,目前正在规划标线中。同时将加强巡察管理,对乱停乱放共享电单车的市民进行劝导,对不在停车点的车辆通知公司及时处理,并联合交警部门,对违规使用共享电单车的用户进行劝导和处罚。”

息烽县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徐发欢提醒广大市民:

◆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头盔,靠右行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骑行;

◆未满16岁的未成年的不能骑行电动车,不允许家长扫码将共享电动自行车给16岁以下孩子骑行或者“练车”;

◆不能搭载12岁以上人员,搭载学龄前儿童需加装安全座椅。

同时交警部门将按照《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要求公司加大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市民安全意识,确保市民安全出行。

截至目前,教育劝导16岁以下未成年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30起,违规搭载乘客35起,未佩戴安全头盔100起。

对于共享电单车的使用,息烽任我行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说:“为保障市民安全使用共享电单车,公司派出20余名工作人员24小时巡查,对违规骑行共享电单车的用户及时进行劝导,经多次劝导无果则将该用户列入系统黑名单,终身不得使用。同时利用车辆GPS设置电子围栏,共享电单车超出息烽县城设定范围将自动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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