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记者从贵阳市息烽县有关部门获悉,息烽县城日前投放了500辆共享电单车,为了保障安全,交管部门规定,16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能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
息烽县交警大队一中队提醒广大市民: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头盔,靠右行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骑行;未满16岁的未成年的不能骑行电动车,不允许家长扫码将共享电动自行车给16岁以下孩子骑行或者练车;不能搭载12岁以上人员,搭载学龄前儿童需加装安全座椅。
为保障市民安全使用共享电单车,投放方派出20余名工作人员24小时巡查,对违规骑行共享电单车的用户及时进行劝导,经多次劝导无果则将该用户列入系统黑名单,终身不得使用。同时利用车辆GPS设置电子围栏,共享电单车超出息烽县城设定范围将自动断电。截至目前,已教育劝导16岁以下未成年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30起,违规搭载乘客35起,未佩戴安全头盔1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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