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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捕十年!乌江流域(息烽水域)将全面禁止天然性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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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息烽县农业农村局获悉。息烽县将开展乌江流域(息烽水域)十年禁捕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今年年底前完成渔船退捕上岸工作。

为切实抓好长江流域全面禁捕工作,保护天然水生生物和渔业资源,实现乌江流域(息烽水域)天然水生生物和渔业资源持续向好。息烽县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息烽县乌江流域(息烽水域)十年禁捕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建立协调机制,将全面禁捕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方案》明确,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乌江流域(息烽水域)渔船退捕上岸工作。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实施乌江流域(息烽水域)十年禁捕,全面禁止天然性捕捞。

在实际管理中,息烽县将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实现乌江流域(息烽)禁捕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由农业农村局、海事部门与涉及乡镇对乌江库区息烽水域进行十年禁捕常态化巡查检查。通过每月不少于1次巡查检查,县农业农村局每两周开展不少于1次的巡查检查,每两月组织一次禁捕联合执法检查等工作方式,严厉打击非法养殖及违法捕捞等行为。

此外,息烽县还通过制作宣传栏(牌)、悬挂宣传标语、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对乌江流域(息烽水域)十年全面退捕工作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市民对政策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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