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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零距离”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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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息烽法院联合息烽县法宣办组织37名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2日上午10点,庭审开始。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于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任某物业服务公司出纳一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该公司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停车费以及装修保证金用于偿还债务和生活消费,共计人民币18余万元,数额较大,至今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检察院以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为由向本院提起公诉。

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辩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案件审结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黄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国家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旁听庭审以直观的方式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对案件事实调查、程序规范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依宪依法依规履职有了更深的理解,并表示将自觉遵法守规、廉洁履职。

近年来,息烽县全面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推进庭审旁听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以审理涉黑恶犯罪、涉疫情违法犯罪、职务犯罪等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深刻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为契机,主动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走进法庭旁听审理,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接受法律监督,为“平安息烽”“法治息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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