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聚焦息烽

息烽检察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模型推广优胜提名检察院”称号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视力保护色:

近日,有喜报从北京传来。在202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中,息烽县人民检察院脱颖而出,其研发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终止侦查融合履职监督模型》,以精准度高、推广性强、成案率高、成案迅速、结案快捷等显著优势,在众多模型中大放异彩,助力息烽县人民检察院荣获最高检模型推广优胜提名检察院,成为全国获此殊荣的40家检察院之一。

2024年5月29日,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光敏和检察官李海洁到息烽县西洋学校普法宣传活动

监督模型是如何研发出炉的?

息烽县人民检察院何以荣膺该殊荣?检察官李海洁道出了该院《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终止侦查融合履职监督模型》的研发背景。

“2023年11月的一天,我突然接到李某某的电话,他是多年前我办理的一个案件中的证人,现在因为就业需要查询有无犯罪记录,却发现他在公安机关办案系统内被列为犯罪嫌疑人,现在想寻求检察机关的帮助。经核实,因案发时他年仅13周岁,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在办理完刑事案件后未对李某某作出终止侦查决定,以致其在公安机关系统内持续被列为犯罪嫌疑人。”李海洁说。

据李海洁介绍,检察官在办案中还发现,同一个涉错未成年人的名字在不同案件中反复出现,因公安机关对不良行为干预不力,刑事处罚够不上、行政处罚、专门教育未真正落实落地,导致部分涉错未成年人未得到及时矫治教育,后续再次实施不良行为,最终滑向犯罪的沼泽。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而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体呈上升趋势。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检察监督贯穿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在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肩负重要责任。息烽检察紧密结合数字赋能法律监督要求,按照“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总体思路,研发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终止侦查融合履职监督模型,赋能未成年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2024年7月22日,息烽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思龙和检察官蒲德桥召开公开听证会,化解时隔7年的刑事申诉案件

该模型如何做到精准分级干预?

该模型数据来源简单,只需要从公安机关警综平台上获取刑事受案数据及犯罪嫌疑人数据,提取案事件编号、罪名、受理时间、立案时间、嫌疑人身份信息、案件业务状态、是否撤销案件等少量要素即可。

首先,通过相同的“案事件编号”将“刑事受案数据”与“犯罪嫌疑人数据”进行关联,根据“受理时间”比对“出生时间”得到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嫌疑人年龄未满16周岁的数据。

其次,剔除已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案件数据;再剔除“案件类别”中故意杀人、强奸等八大重罪案件的数据。

最后,得到犯罪嫌疑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线索,按照五种不同类型分别监督:第一,对全案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监督撤案;第二,对已查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后,公安机关仍对其讯问、采取强制措施的,及时纠正违法;第三,对共同犯罪中部分涉案人未达刑事责任的,监督公安机关及时作出终止侦查决定;第四,对实施严重不良行为,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建议公安机关会同相关行政部门将其送至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第五,对于符合行政处罚的,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2024年1月29日,在息烽高铁站广场检察官马瑛为返乡人群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息烽县人民检察院携手公安机关、教育部门、专门教育学校,依法加强罪错未成年人的惩治、教育、感化、挽救。同时向县人大拟写专题报告,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其中,在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被列为犯罪嫌疑人的童某某一案中,不仅监督公安机关及时作出终止侦查决定,避免其将来因案件在学习、生活方面受到不良影响;还对案件中发现的,息烽县教育局对在校生履行监管职责不力问题,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规范学校管理;对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履职尽责。同时抓住最佳矫治时期,及时将童某某送至专门学校进行矫治,从而避免其实施更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们走进专门教育学校,传递法治的温暖。走访与宣传,不仅播种了法治的种子,还促进了罪错未成年人真诚悔过,他们的每一点改变,都是我们继续前行、守护未成年成长的动力。”李海洁说。

2024年2月22日,检察干警韩姝頔到石硐镇开展森林防火走访宣传活动

该模型在全国推广应用成效怎样?

据了解,该模型聚焦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案件中存在的侦查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旨在解决实践中作案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但公安机关在查明年龄后仍将其作为犯罪嫌疑人处理,且未及时撤案、终止侦查、予以行政处罚或送专门学校等问题。模型通过从智慧警务综合应用平台获取案件相关信息,经过精准的数据筛查和比对,能够快速、准确地推出犯罪嫌疑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线索,为后续的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自该模型推广应用以来,成效显著。据统计,在贵阳市,全市全部十家基层检察机关均运用该模型,全部推出有效线索,监督成案共计24件。其中,监督撤案19件,纠正违法2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因模型应用成效显著,迅速在全省推广,共计62家院成案90件,其中监督撤案47件,纠正违法35件,制发检察建议8件;上架最高检模型平台后,不到两个月全国就有200余家检察院应用成案。这不仅纠正了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对涉案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进行了分级干预,避免了他们因不当的司法程序而受到二次伤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此次获奖是对息烽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数字检察工作的高度肯定,也是对其在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所做努力的认可。”息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真志表示,将以此次荣誉为契机,继续将数字检察作为驱动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变量,不断迭代升级监督模型,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用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保护机制,为推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发展和完善贡献更多的“息烽智慧”和“息烽方案”。

在数字时代的浪潮下,息烽县人民检察院的这一成果为全国检察机关提供了一个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也为未来的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今后在大数据的助力下,息烽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为建设法治社会注入更强大的动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