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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乌江流域(息烽水域)全面禁渔启动,为期十年!——“禁渔令”这些“硬杠杠”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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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息烽县乌江流域(息烽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活动在息烽县顺江码头举行。从2021年1月1日0时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乌江流域(息烽水域)全段将实施禁捕,暂定期为10年。

活动现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明伟、罗鹏,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方海事处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小寨坝镇、九庄镇、养龙司镇、流长镇、鹿窝镇等乡镇主要领导及相关执法人员参加了活动。

李明伟宣布“十年禁渔”全面启动

罗鹏主持

活动由罗鹏主持。李明伟要求,要提高全民“禁渔意识”,补齐执法短板弱项,压实部门、乡镇责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做好退捕渔民生计保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李明伟宣布:“息烽县乌江流域(息烽水域)十年禁渔工作启动!”一声令下,现场执法人员对“三无”船舶,船钓、筏钓改装附属物进行拆除及销毁。

现场集中销毁涉网渔具

随后,参与人员和执法人员沿江开展执法检查,对沿江群众和垂钓者开展普法宣传和清船清网行动。

此次禁捕活动,是息烽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对推动息烽水域环境修复、鱼类资源保护和渔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根据《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乌江流域(息烽水域)全面禁捕的通告》,此次禁捕范围为乌江流域(息烽水域)全段,具体为乌江渡库区和构皮滩库区的息烽水域。其中乌江渡库区息烽水域包括其支流,主要为息烽河、瓮桶河、雨淋河、养龙司河、九庄河。

拆解“三无”船舶

禁捕期间,在禁捕区域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大水面增养殖渔业回捕除外),并禁止收购、销售在禁捕区域内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休闲性垂钓只能实行岸钓,原则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的垂钓方式。严禁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严禁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严禁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的饵料;严禁垂钓小于最低可捕标准的幼体及禁捕品种;严禁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等交易行为。

县领导和联合执法人员登船开展执法检查

在乌江流域(息烽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违法捕捞天然渔业资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贵州省渔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开展清船清网行动

为保障禁捕成效,息烽县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扎实推动渔民转产转业,全面落实养老保险补贴。建立退捕渔民结对帮扶机制,明确县级领导和1个部门结对帮扶1户渔民,对退捕上岸渔民因生产生活困难的给予帮助,对转产的给予支持。截至目前,全县38名退捕渔民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33人已全部实现转产就业,其余5人均已享受每月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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