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0日息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息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定: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由原定的2022年1月11日调整为2022年1月5日。
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息烽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息烽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息烽县2021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县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息烽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息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决定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息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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