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贵州省河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将于2022年5月下旬对我县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包括对《条例》及河道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体制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河道日常保护与管理的情况(包括河道规划工作、河道保护和治理、河道利用、涉水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等情况);河(湖)长制推进情况及效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全面了解《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县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于2022年5月15日至2022年5月31日前书面反映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7721213(传真)。
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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