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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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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将于2023年7月下旬对我县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是:一是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二是乡村振兴责任制、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三是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四是推进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为增强执法检查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县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于2023年7月31日前书面反映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7721213(传真)。

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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