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8日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拟于2024年1月中旬在贵阳市委党校息烽现场教学基地召开,若因特殊原因致会议不能如期举行,授权息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并公布具体日期。
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息烽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息烽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息烽县2023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报告,批准2024年县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息烽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息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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