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息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的规定,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相关安排,2024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将对县有关部门工作进行评议。现将被评部门、评议内容、方法步骤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评部门
县卫生健康局
二、评议内容
评议的主要内容为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以来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依法行政的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履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完成县委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情况;
(三)执行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和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以及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情况;
(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办理情况;
(五)勤政廉政和班子、队伍建设的情况;
(六)县人大常委会或者主任会议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事项。
三、征集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
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人大代表、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可就相关评议内容,对被评议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于2024年3月31日前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息烽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
来信注明“工作评议”寄: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李星(收),或将电子邮件发到邮箱786882442@qq.com,
来电请拨打电话:0851—87721213。(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特此公告。
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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