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8-171195 | 信息分类 | 息府办文件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06-19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息府办发〔2018〕9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8〕23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1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8〕23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1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贵阳市“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筑府办发〔2018〕20号)要求,为做好《息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党的十九大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任务,全面评估我县“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和建议,进一步强化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和贵阳市同步建成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
二、遵循原则
(一)系统全面。全面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客观系统地分析“十三五”规划整体实施状况。深入剖析城镇、农业和生态“三类”空间布局推进情况,协调推进“一个目标、五个功能、九个着力”战略目标,结合 “六大工程”战略路径,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关注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二)突出重点。聚焦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以及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推进情况。
(三)远近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聚焦决胜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又要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四)科学严谨。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发展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时代性和规律性,更新评估理念,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完善评估工具体系,提升评估的专业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五)实事求是。深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和多方参与,准确把握评估标准和发展态势,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不回避矛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三、评估重点
(一)努力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主要目标实现情况。全面检查《纲要》中41项主要指标进展情况,特别是对10个约束性指标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指标的实现程度、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等。
(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重点评估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的进展情况,特别是在“赶”和 “转”、“好”和“快”及“四条底线”等贯彻落实情况要作具体分析。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重点评估通过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情况,特别是夯实实体经济根基、推动供需动态平衡、提升经济质量发展优势等进展情况。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发展新体制的推进情况。
(四)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重点评估规划实施中贯彻落实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军民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和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落实的情况,以及农业发展、生态建设、项目投资、平台支撑、区域布局、基础设施、民生工程、依法治县、改革事项等重大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五)重点产业发展落实情况。重点评估转型升级支撑、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养生产业集聚区建设、城镇建设、特色现代服务业、大健康产业发展等情况。重点分析与产业转型升级紧密联系的工业转型升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的新兴产业发展落实情况。
(六)重大民生工程进展情况。重点评估脱贫攻坚、文化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环境整治、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公共安全等重大民生和社会保障工程进展情况。
(七)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重点评估国家《纲要》165个重大工程项目中涉及我县的重点工程项目和我县《纲要》涉及6个专栏中的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以及落实重大工程项目与推动改革、形成体制机制的有机融合情况。
(八)是否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修订。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综合研判国内外形势变化,深入研究论证是否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并按程序提出相关建议。
四、评估方式方法
(一)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为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可采用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方式,开展深入细致的实地调研,提高自评估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也可委托研究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自评估的重要参考。
(二)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相结合。围绕城镇、农业和生态“三类”空间布局,协调推进“一个目标、五个功能、九个着力”战略目标,实施“六大工程”战略路径,深入开展县《纲要》综合评估,同时组织开展县级专项规划评估。
(三)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从确保如期实现建成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倒推,更多地运用系统分析、计量模型、政策模拟等方法,逐项对照目标进度要求,发现问题,提出确保目标实现的对策建议。同时,从迫切需要解决的各领域各环节问题出发,明确破解难题的路径和办法,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四)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相结合。综合运用文献梳理、调研访谈等方式,评估围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所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落实情况,同时加强对规划实施所取得的实际成效、人民满意程度,以及中长期发展影响等的评估。
(五)标准化与个性化相结合。既对各项工作的推进成效、质量效益、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发展态势进行规范化、格式化评估;又结合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制订适用高效的工作程序,综合运用统计数据和非统计数据资源,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多层面、多路径综合开展评估工作。
(六)客观评价和主观感受相结合。既要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做好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情况;又要将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更大范围、更具代表性的企业、公众等社会调查,提高评估结果的感知度和认受度。
五、组织方式和任务分工
(一)组织开展《纲要》中期评估。县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县直相关部门按照《息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中明确的职责分工,对各自负责领域的发展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等进行评估,并于7月5日前将评估报告提交县发展改革局。县发展改革局汇总各部门评估报告的基础上,起草《息烽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建议后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核通过后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组织开展县级专项规划评估。县直相关部门对各自牵头编制的“十三五”县级专项规划进行中期评估,并于7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抄送县发展改革局,群团部门也要对其专项规划开展中期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抄送县发展改革局备案。
(三)组织开展乡镇(社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各乡镇(社区)负责组织开展本乡镇(社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并于7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抄送县发展改革局。同时统筹安排本乡镇(社区)各站办积极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做好县级专项规划评估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社区)、县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紧扣“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客观分析和反映实际情况,扎实做好“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县“十三五”规划(含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各乡镇中期评估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二)为达到中期评估的预期目的,各乡镇(社区)、县直相关部门提交的评估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主要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包括重大工程、专项规划实施等内容,对照目标找差距),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措施等。对未按规划目标推进的事项,应作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三)中期评估采用数据截止时点为2018年6月30日。
附件:息烽县“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牵头单位名单
2018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息烽县“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牵头单位名单 | ||||
序号 |
类别 |
规划名称 |
牵头单位 | |
1 |
纲要 |
息烽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
县发展改革局 | |
2 |
县级专项规划 |
息烽县“十三五”重大项目建设规划 |
县发展改革局 | |
3 |
息烽县“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 |||
4 |
息烽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动员规划 | |||
5 |
息烽县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规划 | |||
6 |
息烽县“十三五”土地利用开发规划 |
县国土局 | ||
7 |
息烽县“十三五”城镇建设发展规划 |
县住建局 | ||
8 |
息烽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 |
县生态局(林业局、环保局) | ||
9 |
息烽县“十三五”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 | |||
10 |
息烽县“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
县交通局 | ||
11 |
息烽县“十三五”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规划 |
县工信局 | ||
12 |
息烽县大数据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 |||
13 |
息烽县“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 | |||
14 |
息烽县“十三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县农业局 | ||
15 |
息烽县“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 | |||
16 |
息烽县“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 | |||
17 |
息烽县“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 |
县供电局 | ||
18 |
息烽县“十三五”水利发展与给排水能力建设规划 |
县水务局 | ||
19 |
息烽县“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
县教育局 | ||
20 |
息烽县“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
县卫计局 | ||
21 |
息烽县“十三五”计划生育事业专项规划 | |||
22 |
息烽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 |||
23 |
息烽县“十三五”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 |
县文旅局 | ||
24 |
息烽县“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 |||
25 |
息烽县“十三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社会救助事业专项规划规划 |
县人社局 | ||
26 |
息烽县“十三五”人力资源开发与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 |||
27 |
息烽县“十三五”法治建设规划 |
县法制办 | ||
28 |
息烽县“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 |
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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