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8-108913 | 信息分类 | 息府办文件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07-26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息府办函〔2018〕110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集中代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息烽县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集中代发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息烽县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集中代发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息烽县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集中代发试点工作方案
为做好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集中代发试点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等十六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集中统发的通知》(黔财基〔2018〕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全面落实国家惠农补贴资金政策,加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科学规范、便捷高效、安全严明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机制,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按照“以县为主、部门核定、财政代发”工作机制,坚持“管理部门、政策执行、核定程序三不变”“谁主管、谁负责”“谁发放、谁负责”原则,从2018年7月起,按照《贵州省财政涉农补贴资金集中统发补贴项目名录》,全面启动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集中代发工作,“一人一折”精准发放到户。救灾应急等紧急情况下发放的补贴资金,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集中代发。
二、集中代发范围
按照《贵州省财政涉农补贴资金集中统发补贴项目名录》,我县涉及集中代发补贴项目共计31项,分别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公益林补偿金、抚恤补助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金、临时救助金、特困人员基本医疗生活费、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应返还城乡低保和农村低保(五保户)免费电量电费资金、孤儿基本生活费、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补助、高龄补贴、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扶贫培训项目、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房补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农村放弃二孩生育的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奖励金、贵州省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补贴、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并发症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一次性抚慰金。
三、工作流程
(一)签订委托代理业务合作协议。县财政局与息烽农商银行签订“涉农补贴委托代理业务合作协议”,明确委托代理业务范围、账户管理方式、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等。
(二)开立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集中代发过渡户。委托息烽农商银行开立“息烽县涉农补贴资金代发过渡户”,用于代理发放《贵州省财政涉农补贴资金集中统发补贴项目名录》内各项补贴资金。同时与代理银行签订委托代发业务协议,约定代理方式、资金发放时间、账户管理、对账方式等。
(三)预留银行印鉴。由县财政局指定专人对所开立账户进行管理,并向农商行提供合法有效的预留印鉴,且预留印鉴名称必须与开户名称保持一致,预留印鉴至少要包含财政局一名主要负责人个人印鉴章或财务人员个人印鉴章。代理资金发放时委托机构需向银行提供加盖有预留印鉴申请,银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受理代发。
(四)建立涉农补贴“一折通”农户信息数据库。各涉农补贴主管部门发放涉农补贴时,应到“一折通”数据库中筛选所需农户 的“一折通”账户信息,确保所发涉农补贴收款人账号与数据库中的账号一致。如若需要领取补贴的农户信息不在“一折通”数据库中,则需农户提供已在农商行开设有的“一折通”账户或普通储蓄存折;若农户未在农商行开设有“一折通”账户或普通储蓄存折,则需农户自行到农商行开立新“一折通”账户或农户提供身份证原件由涉农补贴主管统一到农商行开立新“一折通”账户,并将该账户新增导入“涉农补贴一站通”系统。
(五)涉农补贴资金下达。涉农补贴资金仍以指标形式下达各涉农补贴主管部门,各涉农补贴主管部门按照实际发放需求制定发放清册,根据发放清册金额提取用款计划由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用款计划审核完毕以后,涉农补贴主管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向银行提供加密的补贴发放清册及加盖有银行预留印鉴的代理业务申请书,补贴发放清册要包含农户姓名、账号、补贴金额、“部门简称+补贴简称”(最多四个字符)。银行应于发放成功当日12点以前将发放成功金额及明细提供给涉农补贴主管部门,涉农补贴主管部门应于当日15点前向银行提供与实付金额一致的支付凭证,支付凭证要明确资金用途和资金文号。待“涉农补贴一站通”系统完善后,涉农补贴主管部门仍以原方式向银行提供代理业务申请书与支付凭证,补贴发放清册则由涉农补贴主管部门在系统中进行提取与生成,然后各部门财务人员审核通过后再由基财局审核总金额与代理业务申请书是否一致,最终银行在系统中读取审核通过的数据进行发放。
(六)银行受理发放。经办行收到相关部门提供的涉农补贴代理业务相关凭证后,要认真对预留印鉴进行核验,确认代理事项无误后,最迟在2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发放到农户涉农补贴“一折通“存款账户中。并于资金发放当日12点前分别向县财政局和涉农补贴主管部门提供已成功代理数据信息,便于涉农补贴主管部门及时将银行垫付的补贴资金支付给银行,也便于财政部门及时将发放情况导入“涉农补贴一站通”系统,确保涉农补贴信息的统一汇总。
(七)银行发放失败据处理。对数据信息不匹配、发放不成功的数据,银行应于发放失败次日12点前向涉农补贴主管部门提供失败明细,并说明代理未成功原因。涉农补贴主管部门需配合银行对代理不成功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正确数据交由银行再次发放。针对涉农补贴主管部门无法核实的失败数据,银行应将发放失败的补贴资金退回申请书要求的指定账户中,并向涉农补贴主管部门提供发放失败的涉农补贴资金明细数据。每年12月底以前应保证所有补贴全部发放成功,如未按时发放成功应将余额上缴国库统筹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涉农补贴主管部门自行负责。
四、工作推进步骤
2018年按照“先易后难”原则,稳步推进31项补贴集中代发工作。
(一)准备阶段(2018年4月—5月)
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银行签订代发代理协议,拟定息烽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集中代发工作试点方案,明确试点目标、试点内容和措施。
(二)推进阶段(2018年7月—10月)
7月份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补贴和孤儿基本生活费4项涉农补贴项目纳入第一批集中代发;8月份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金、临时救助金、特困人员基本医疗生活费、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抚恤补助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7项涉农补贴项目纳入第二批集中代发;9月份继续发放前两个月已纳入集中代发的涉农补贴项目;10月份将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农村放弃二孩生育的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奖励金、贵州省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补贴、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并发症特别扶助金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一次性抚慰金10项涉农补贴纳入第三批集中代发;11月份将退耕还林补助和公益林补偿资金2项涉农补贴项目纳入第四批集中代发;另有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补助、应返还城乡低保和农村低保(五保户)免费电量电费资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农机购置补贴和建房补助6项补贴因发放时间不确定,待需要发放时由各涉农补贴主管部门提前10工作日提供相关资料到财政局纳入当月集中代发;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和扶贫培训项目2018年度已发放完毕,2019年再纳入集中代发。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1月—12月)
11月份对前期代发工作进行总结,梳理代发过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12月初向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汇报代发工作开展情况。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飞同志任组长,县监委、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民族事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生态文明局(林业绿化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办)、县水务局、县卫计局、县审计局、县督办督查局、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社区)、息烽农商银行为成员的息烽县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财政局,代世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县财政局2人、息烽农商银行2人具体办公,负责统筹和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二)强化部门职责
涉农补贴资金主管部门职责:各涉农补贴资金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补贴政策规定精准核定各项补贴,对发放到农民群众的各项补贴张榜公示无误后,及时将包含补贴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发放单位名称、补贴名称、补贴金额、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使用资金文号等信息的“XX补贴资金集中代发清册”提供给财政部门,并对统发清册相关信息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县级财政涉农补贴代发部门职责:县财政部门根据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主管部门提供的集中代发清册,将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发放到补贴对象;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一折通”账户信息数据库,做实“一折通”账户信息,确保“一人一折,补贴共用”;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配合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主管部门及时下达上级和本级财政安排的各项补贴资金,在印发下达资金文件中明确补助给农户的资金,应通过“一折通”集中代发。
农商行职责:按照息烽县涉农补贴内部结算账户协议,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代发工作,做到“服务精细、资金精准、款项明晰、不重不漏”;印制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专用存折,加强“一折通”开户、销户、折卡合一及换折不换号管理,保障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一人一折”,确保“一折通”存折按照“部门+补贴名称”规范记录,方便识别、管理。采取短信、柜台窗口提示等方式让农民群众知晓一折通管理要求。
(三)强化资金监督管理
各涉农补贴资金主管部门要做好各项涉农补贴从核定到补贴对象领取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补贴对象及时全额领取应享受的补贴。监委、审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各环节的跟踪检查,对涉农补贴发放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县级财政涉农补贴统发部门应加强涉农资金账户管理,定期与息烽农商银行开展账户资金核对工作,有效控制涉农补贴资金发放风险,确保涉农补贴金全额发放到农户账户。
(四)强化宣传力度
各乡镇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村级公示栏、村民大会、广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及农民群众对涉农补贴管理部门、政策规定、补助对象、补贴标准、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的知晓度,不断提高基层干部政策执行力度,切实落实好各项涉农补贴政策,确保农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党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实惠。
(五)加强督办督查
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的督查力度,按照方案逐步推进;县督办督查局要对各项涉农资金主管部门落实和推进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对不作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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