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8-171160 | 信息分类 | 息府办文件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04-28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息烽县专项整治旅游行业“不合理低价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切实加强我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严厉打击旅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铲除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游,全面构建发展全域旅游良好服务环境,提升红色经典... |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严厉打击旅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铲除“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游,全面构建发展全域旅游良好服务环境,提升“红色经典·温泉息烽”旅游形象,现结合本县实际,特成立息烽县专项整治旅游行业“不合理低价游”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总体要求,建立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实现综合产业综合抓。运用改革和市场手段,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切实增强依法兴旅和依法治旅工作协调性,为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和全域旅游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环境,不断提升息烽旅游综合竞
争力和市场美誉度,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确保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专项整治旅游行业“不合理低价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胡勇(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天龙(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姣(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黄开超(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汪颂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陈运坤(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杨忠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
蒋芹(县民族事务局副局长)
王刚(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永靖派出所所长)
袁在祥(县生态文明局<林业绿化局>国有林场场长)
邹发明(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负责人)
郑觉福(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唐国美(县商务局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史大德(县卫计局党委委员、县卫生监督局局长)
舒均跃(县城管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
敖雪飞(县市场监管局副主任科员)
舒一玲(县网信办主任)
苏明飞(县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刘海厚(县海事处顺江海事所所长)
张璐(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杨立卡(县旅游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周华(永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聂培军(小寨坝镇副主任科员)
何承桃(温泉镇组织委员)
杨宗均(九庄镇人武部部长)
汪璐(西山镇组织委员)
马鹏(石硐镇组织委员)
邓书会(养龙司镇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朱若瑜(流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硕(鹿窝镇党委副书记)
吴学靖(青山苗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陈虞奎(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刘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立卡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旅游市场秩序的综合整治,对“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游”、强迫购物、强买强卖、违反旅游合同以及“黑旅行社”、“黑导游”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的行为进行坚决查处;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依法查处导游人员擅自变更行程、态度恶劣、索要小费、私自揽客等行为;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黑旅游车”、“黑店”等非法经营行为。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旅游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旅游市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收费公示)、价格欺诈、低价倾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价格违法行为。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电信和互联网等行业的监管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好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合处理网上虚假旅游广告信息等。
县民族事务局:负责严厉打击涉旅宗教活动场所欺诈游客消费,强迫游客烧香、求签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在旅游景区、旅游集散地等重点部位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旅游警察职责,及时查处旅游过程中强迫消费、敲诈勒索、威胁打骂、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等;负责涉旅企业治安防控、消防安全、反恐防暴等工作的督促和监管等;负责旅游车辆及涉旅交通工具违法行为的查处。
县生态文明局(林业绿化局):负责城市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内的卫生、环境整治工作,依法查处破坏生态保护的行为。
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加强城市建设项目工程和风景名胜区资源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各级风景名胜区内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牌)非法从事旅游客运行为;加强旅游车辆的安全检查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加强对重点旅游公路的管养维护,保持道路畅通,做好重点景区景点引导牌的规范设置。
县商务局: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针对旅游纪念品市场侵权假冒问题,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县卫计局:负责加强对景区景点、宾馆酒店、乡村旅舍、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防止重大疫情的发生,做好涉旅企业卫生方面投诉处理。
县城管局:负责对城区、景区(点)及其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等,依法打击占道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旅游市场虚假广告、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合同欺诈、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大型游乐设施、索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负责餐饮、特色旅游商品的质量检查。
县海事处:负责水上交通的监管,重点抓好旅游船舶的管理,严厉打击无证、无照从事水上旅游以及超员、超载、未配备(穿戴)救生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文明办:负责文明旅游的宣传和引导,营造全县文明旅游的良好环境。
县网信办:负责本县涉旅舆情信息的综合监管,及时有效处理和控制负面舆情信息;协调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发布各类误导、欺诈消费者等虚假旅游信息的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加强对网上虚假旅游信息的管理。
县督办督查局:负责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打击“不合理低价”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通报和追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抓好辖区内涉旅行业日常监管和旅游投诉工作;抓好未开发、开放旅游资源的管理,防止游客擅自进入发生事故,抓好知名度高但没有经营主体的旅游地域的管理,作好警示标志、标牌的设立,防止背包客、野游客、探险客因不熟当地地理环境,造成人身意外伤亡事故;加强乡村旅游点、乡村客栈的日常监管管理;积极摸排旅游案件线索,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好旅游执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维护息烽旅游市场秩序就是维护息烽旅游形象,要将思想统一到国家、省、市、县对旅游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全面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宣传报道,对“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游”存在的问题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正面引导文明旅游。
(三)狠抓问题排查。加强源头治理,通过设置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旅游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早发现、早处置。
(四)统筹部门联动。强化部门之间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沟通,严格落实联合执法协调监管工作机制,全力提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效率和治理效果。
(五)依法重拳整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厉打击旅游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息烽旅游秩序的违法者要综合运用政治、经济、信用、司法等手段,坚决维护息烽良好旅游形象。
(六)严格值班值守。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严格值班值守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值班纪律,及时高效处理旅游投诉。
(七)严肃督查问责。县督办督查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领导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深不细以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2018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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