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切实加强我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严厉打击旅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铲除“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游,全面构建发展全域旅游良好服务环境,提升“红色经典·温泉息烽”旅游形象,结合息烽实际,成立息烽县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旅游工作领导小组。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使我县的“不合理低价游”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优化企业诚信经营的旅游市场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维护息烽旅游市场秩序就是维护息烽旅游形象,要将思想统一到国家、省、市、县对旅游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全面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宣传报道,对“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游存的问题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及时暴光一批典型案例,正面引导文明旅游。
(三)狠抓问题排查。加强源头治理,通过设置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明查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旅游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早发现、早处置。
(四)统筹部门联动。强化部门之间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沟通,严格落实联合执法协调监管工作机制,全力提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效率和治理效果。
(五)依法重拳整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厉打击旅游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息烽旅游秩序的违法者要综合运用政治、经济、信用、司法等手段,坚决维护息烽良好旅游形象。
(六)严格值班值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值班值守工作纪律,及时高效处理旅游投诉。
(七)严肃督查问责。县督办督查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领导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深不细以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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