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1633640 信息分类 息府办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6-08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息府办函〔2020〕48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冲刺90天打赢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歼灭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息烽县冲刺90天打赢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歼灭战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息府办函〔2020〕48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冲刺90天打赢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歼灭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08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息烽县冲刺90天打赢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歼灭战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息烽县冲刺90天打赢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歼灭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会议精神,推动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教育保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歼灭战,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学生动态清零任务,全面完成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任务,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各项目标任务。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通过学籍系统与公安人口系统、计生家庭人口档案系统、扶贫系统、残疾人系统、实际在校生人数对比,建立完善县、乡、村、校四级台账,全面准确掌握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资助情况。

(二)控辍保学、动态清零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乡镇、街道控辍保学主体责任,落实县长、教育局长、乡(镇)长、村委会主任、校长、家长、师长等“七长”责任制,加大追辍控辍工作力度,定期调度乡镇内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动态清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各类资助资金,落实帮扶措施,确保资助政策无漏项,资助资金无缺口,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四)举一反三、完成整改

对照国家、省检查、考核、审计、巡视中反馈的问题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调研督战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全面实行销号管理。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自查力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五)巩固成果、备战验收

对照国家、省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教育保障考核内容查缺补漏、强基固本,切实做好迎检准备,确保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通过中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国家脱贫攻坚普查。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查找问题(2020年5月10日前)

1.制定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措施;成立县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工作专班,统筹调度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工作。

2.建立调研督战组,配合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调研督战组深入县、乡、村、校、户调研督查教育保障工作推进情况,集中查摆问题,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各类台账。

3.开展教育部门学籍系统与公安人口系统、计生家庭人口档案系统、扶贫系统、残疾人系统、实际在校生人数的比对工作。

4.督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或疑似辍学学生追辍劝返工作,县外户籍双函告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保本县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未返校学生全部清零。

5.积极开展已返校复学在校贫困学生资助落实情况排查工作。

6.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学校管理,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学校教师、设施设备配备、学校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到位。

(二)第二阶段:边查边改(2020年5月10—5月31日)

1.完成学籍系统与公安人口系统、计生家庭人口档案系统、扶贫系统、残疾人系统、实际在校生人数的比对工作,完善县、乡、村、校四级台账。

2.持续开展初中各年级辍学或疑似辍学学生追辍劝返工作,确保本县户籍建档立卡未返校学生全部清零(5月15日前);以乡镇为单位,对所有比对筛查出的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开展追辍劝返工作,县外户籍双函告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本县户籍未返校学生动态清零(5月20日前)。

3.完成返校复学学生资助问题整改,做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

4.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学校管理,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学校教师、设施设备配备、学校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到位。

5.统筹推进校农结合、教育对口帮扶等工作。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20年6月1日一6月30日)

1.对第一、第二阶段排查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整改、短板得到提升、弱项得到强化、漏洞得到弥补。

2.对照国家、省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教育保障考核内容查缺补漏,持续深入整改,确保控辍保学、学生资助、易地扶贫搬迁学校建设及教师、设施设备配备工作全面完成。

3.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成果,全面做好迎接国家脱贫攻坚考核验收筹备工作。

四、工作保障

(一)成立县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工作专班

组  长:张小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安  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再艳(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王天明(县教育局正科级督学)

王曙光(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谢明佳(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  庆(县教育局副科级督学)

刘运蜀(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蒋志勇(县民政局副局长)

何  波(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彭秀丽(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蒲建明(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县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熊新建(县残联党组成员)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教育工作负责人

县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杨再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天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全县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职责

1.工作专班

负责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细化各项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时限,统筹推进全县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及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2.专班办公室

负责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需专班决策的建议,落实专班议定事项;负责加强与各乡镇、街道及县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工作推进;负责专班各类会议、活动的统筹安排及各类工作文稿的起草送审;负责完成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

3.成员单位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协调县直有关部门落实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各项工作,会同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残联等单位,摸清全县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及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建立控辍保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动态监测机制。

县公安局:负责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库,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名册;配合建立学籍系统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定期比对核查机制,及时发现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教育保障。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流动、留守、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名册,与教育部门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适龄儿童少年相应教育保障。

县司法局:负责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服刑人员未成年适龄子女名册;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教育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完善和更新扶贫系统信息,提供建档立卡人口实时信息清单;配合建立学籍系统与扶贫系统定期比对核查机制,及时发现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教育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完善贵州省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数据;配合建立学籍系统和贵州省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定期比对核查机制,及时发现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教育保障。

县残联:负责完善残疾人信息库,提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名册;配合建立学籍系统和残疾人信息库定期比对核查机制,及时发现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教育保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落实“七长”责任制,切实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积极宣传学生资助各项政策,建立学生资助台账,确保乡镇内各学段学生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围绕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各项工作,超前谋划、周密部署,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协调,狠抓落实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调沟通,相互补位协作,在推动落实工作过程中勇于担责,克服困难,狠抓落实,强力推进各项工作。

(三)压实责任,各司其职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思考,积极作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严格要求,严守纪律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等原因造成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工作推进缓慢的将严肃问责。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