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1633666 | 信息分类 | 息府办文件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06-08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息府办函〔2020〕50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乡村惠民 水价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息烽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息烽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乡村惠民水价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 |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息烽经开区管委会(县工业园区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息烽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乡村惠民水价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息烽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乡村惠民水价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会精神,坚持“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治水总基调,加快推进我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我县农村供水管养经费不足的矛盾,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19〕210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水农〔2019〕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新时代治水方针以及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健全乡村供水基础设施供水服务制度,进一步减轻农村生活用水水费负担,提升乡村供水质量和效益,保障农村安全稳定用水,确保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按时达到小康社会标准。
二、目标任务
按照《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大农业农村价格政策支持力度全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9〕976号)文件中“城镇供水管网设施向乡村延伸、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实行供水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保障我县农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惠民水。
三、补贴对象
水费补贴对象为息烽县乡村集中供水管网水价高于2.85元/立方米区域内的用水户,低于2.85元/立方米区域内的用水户执行原有水价标准。
四、补贴标准
按照贵州省地方标准DB25-T1285-2018《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人均日用水量35升,每户按3人计算,每月每户用水量为3150升(即3.15立方米),为统计以及补贴水费方便,按照水表计算方式,故每月惠民水量为3立方米。
1.乡村饮用水原水价收费标准超过2.85元/立方米、低于5元/立方米(含5元/立方米)的,用水量在3立方米内的按2.65元/立方米收取,用水量超过3立方米的,按原水价收费标准收取。
2.乡村饮用水原水价收费标准超过5元/立方米的,用水量在3立方米内的按2.65元/立方米收取,超过3立方米的部分,按5元/立方米收取。
五、补贴方式
优惠补贴实行收支补贴两条线,先收后补,一年补贴一次。
六、补贴时间
2020年至2022年,试行3年。补贴时间结束后,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调整。
七、保障措施
(一)争取上级涉农项目资金支持。加强与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对接,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康水补助资金等支持乡村人饮工程建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供水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息烽有限公司)
(二)建立乡村饮水安全工程保障制度。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黔财市县〔2019〕90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省、市、县三个240万资金,为乡村供水按照10元/人/年标准补助和乡村供水管网运行维修养护及公益性岗位补贴提供资金保障。对水费收入低于工程运行成本,维修养护问题较为突出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以县为单元建立乡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所需资金通过财政补贴、水费提留等方式筹集,弥补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资金缺口,确保工程持续运行。(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水务局、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息烽有限公司)
(三)推进乡村供水服务均等化。按照《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大农业农村价格政策支持力度全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9〕976号)文件,推进城镇供水管网设施向乡村延伸、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供水服务均等化目标。(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息烽有限公司)
(四)落实创业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自主创业补贴、经营场所租赁补贴、民营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优惠、稳岗返还、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补贴和跟踪服务补贴、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公益性岗位等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支持农村供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息烽有限公司)
(五)落实农村人饮工程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等文件规定,抓好政策辅导并落实到位,切实减轻农村供水企业负担。(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八、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1月1日-2月29日)
进一步核实我县乡村集中供水基础设施,包括由供水企业等主体统一运行维护的用水量、现行水价、2019年营业收入、乡村居民生活水价按照2.65元/立方米收取减少的收入等基本情况。(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息烽有限公司等供水营运单位)
(二)梳理政策阶段(2020年3月1日-5月31日)
结合息烽县农村人饮工程实际,梳理涉农资金项目、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税收政策、贷款贴息等各项优惠政策措施,争取资金支持工程建设运行和管理,弥补乡村集中式供水营运单位水价按照2.65元/立方米收取后的运行管理费用。(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息烽有限公司)
(三)实施阶段(2020年6月1日-2023年6月1日)
对梳理出来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及争取资金情况进行统计,按照年度弥补乡村居民生活供水营运单位的运行管理费用,保障供水营运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从2020年开始,每年年底由县水务局统筹对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息烽有限公司和山区水务公司管理营运水价高于县城水价的农村生活用水水费进行统计和补贴。由县财政局完成乡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组织,并对本年度补贴实行财政预算保障。(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息烽有限公司)
九、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供水营运管理企业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息烽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乡村惠民水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负责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解决息烽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乡村惠民水价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强化工作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落实乡村惠民水价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政策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程序提请相关部门问责。
(三)积极争取投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对口上级部门对接,积极争取国家优惠政策支持,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将争取的资金用于我县乡村供水管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补贴供水企业减少的水费,保障供水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息烽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乡村惠民水价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每季度将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纸质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息烽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乡村惠民水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电子版通过快传发息烽县水务局,联系电话:87721424,传真号:87721424),及时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报县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1.息烽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乡村惠民水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息烽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乡村惠民阶梯水价统计表
3.息烽县2020年农村水费收缴预算表
附件1
息烽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乡村惠民水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廖勇(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明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石忠益(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谢洪(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曾利洪(县民政局局长)
张成志(县财政局局长)
龙泽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立平(县水务局局长)
卢天伦(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宗玉(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胡思华(县税务局局长)
汪璐(永靖镇人民政府镇长提名人选)
左兆前(小寨坝人民政府镇长)
王泽友(温泉镇人民政府镇长)
侯虹印(九庄镇人民政府镇长提名人选)
王德义(西山镇人民政府镇长提名人选)
张孟碧(石硐镇人民政府镇长)
吕志强(养龙司人民政府镇长)
朱志强(流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毅(鹿窝镇人民政府镇长)
唐红玲(青山苗族乡人民政府乡长提名人选)
李明山(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息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由陈立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蔡友锋、汪烊、张守权同志任副主任,抽调相关人员具体办公,负责统筹协调解决息烽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乡村惠民水价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附件2
息烽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乡村惠民阶梯水价统计表 | ||||||||||||||
序号 |
乡镇 |
第一级 |
第二级 |
第三级 |
备注 | |||||||||
第一级水价(元/立方米) |
污水处理费(元/立方米) |
合计 |
水量基数(立方米) |
第二级水价(元/立方米) |
污水处理费(元/立方米) |
合计 |
水量基数(立方米) |
第三级水价(元/立方米) |
污水处理费(元/立方米) |
合计 |
水量基数(立方米) | |||
1 |
永靖镇 |
2 |
0.85 |
2.85 |
3 |
0.85 |
3.85 |
6 |
0.85 |
6.85 |
已划定 | |||
2 |
小寨坝镇 |
1.9 |
0.85 |
2.75 |
2.85 |
0.85 |
3.7 |
5.7 |
0.85 |
6.55 |
已划定 | |||
3 |
农村惠民 阶梯水价 |
2.65元/立方米以下 |
2.65元/立方米以下 |
未超过3立方米享受补贴 |
2.85元至5元/立方米(含5元/立方米) |
2.85元至5元/立方米(含5元/立方米) |
未超过3立方米享受补贴 |
5元/立方米以上 |
5元/立方米以上 |
未超过3立方米享受补贴 |
未划定 | |||
按原定价收取,不享受补贴 |
按原定价收取,不享受补贴 |
超过3立方米不享受补贴 |
按原定价收取,不享受补贴 |
按原定价收取,不享受补贴 |
超过3立方米不享受补贴 |
按原定价收取,不享受补贴 |
按原定价收取,不享受补贴 |
超过3立方米不享受补贴 |
未划定 |
附件3
息烽县2020年农村水费收缴预算表 | |||||||
序号 |
类型 |
农村用水人口(人) |
水价(元/立方米) |
2020预计售水量(立方米) |
2020预计收取水费(元) |
实行惠民政策后需补贴金额(元) |
备注 |
1 |
高扬程提水 |
144644 |
5 |
5207184 |
26035920 |
4078960.8 |
|
2 |
超高扬程提水 |
1303 |
>5 |
47559 |
293752 |
110098 |
|
3 |
自流供水 |
102682 |
<2.85 |
3746834 |
4496200 |
0 |
|
合计 |
248629 |
9001577 |
30825872 |
4189058.8 |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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