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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息烽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乡村惠民水价工作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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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及预期效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定价制度、因地制宜创新完善价格机制,更好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推动深化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农业农村要素、市场和各类主体内生发展动力,提升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大农业农村价格政策支持力度全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9〕976号)文件及其附件《贵州省全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农业农村价格支持政策措施》中提到“供水领域....(三)健全农村集中供水价格机制。1.农村集中供水基础设施具备完整的制水设备和输配管网并由供水企业等主体统一运行维护的,供水价格可参照城镇供水价格进行管理,对农民生活用水价格原则上实行成本水价(不计利润),贫困村可实行运行维护水价(只补偿制水和输配成本,不计期间费用和利润)。2.建立提升农村供水服务质量激励机制,推进将农村地区重点是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等指标与供水企业收益率相挂钩。3.当地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运营管理单位进行合理补贴,对水源条件差、工程建设难度大、成本高、人口居住偏远分散的地区,补贴力度应进一步加大。4.对于水费收入低于工程运行成本、维修养护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以县为单元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所需资金通过财政补贴、水费提留等方式筹集,以确保工程持续运行。5.城镇供水管网设施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实行县域内供水同网同价、供水服务均等化。”

二、补贴对象

水费补贴对象为息烽县乡村集中供水管网水价高于2.85元/立方米区域内的用水户。

三、补贴标准

按照贵州省地方标准DB25-T1285-2018《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人均日用水量35L,每户按3人计算,每月每户用水量为3150L(即3.15立方米),为统计以及补贴水费方便,按照水表计算方式,故每月惠民水量为3立方米。

1.乡村饮水现行收费超过5元的,超过部分(不含5元)全部纳入补贴,不受用水量限制。

2.乡村饮水现行收费超过2.85元/立方米、低于5元/立方米(含5元/立方米)的3立方米内的按2.65元/立方米收取,用水超过3立方米的,按工程原定价方式缴费,不再优惠。

四、补贴方式

优惠补贴实行收支补贴两条线,先收后补,一年补贴一次。

五、补贴时间

暂定三年,从2020年到2022年。

音频解读: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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