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1734518 | 信息分类 | 息府办文件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06-22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息府办发〔2020〕3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17县残联负责完善残疾人技能培训政策,组织提供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服务。 |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息烽经开区管委会(县工业园区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息烽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息烽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0—2021年)
为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筑府办发〔2019〕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至2021年,力争全县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000人以上。全面实施针对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等人群的技能培训,使我县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逐年增高,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逐步提高,加快建设知识型、创新型劳动者队伍,为强力推进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助力息烽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支持企业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对企业以合理配置技能资源、全方位提升职工技能、促进提高劳动生产率为目的,广泛组织开展的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给予支持。充分发挥企业的用人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以就业为导向,围绕就业需求和岗位需求开展职业培训,强化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1.岗前培训。企业对入职12个月内的新录用人员开展基本技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维权保障、禁毒戒毒知识等岗前培训,培训学时不低于30课时,培训后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证书、其他相应证书),按照每人每天100元(总额不高于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2.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累计培训学时30—120课时,培训后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证书、其他相应证书)的,以1天不低于6个课时折算(四舍五入),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通过培训于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4000元、高级技师6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个人和企业组织于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给予每证600元每人培训补贴。
3.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鼓励企业自主开展“企业导师带徒”的学徒培训工作,企业组织职工参加为期一至两年的以“校企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的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按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按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并根据培训支出成本据实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4.以工代训补贴。对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用工主体发放工资的30%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月不高于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持续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
围绕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针对性地开展好各类职业培训。结合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产业革命”“百场千店万铺”行动和“家庭服务业”等产业发展需求,持续实施“农民全员培训计划”,全面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创新开展退役军人岗前技能培训,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均可以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开展创业培训后取得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时间为3天)、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时间为10天)、网络创业培训(培训时间为7天)合格证书分别给予每人300元、1200元、1400元补贴(含网络创业培训教学平台使用费)。按500元每人标准给予SYB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后续一次性跟踪服务费。项目制技能培训一般按照100元每人每天执行。具体拨付比例和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继续加大力度推进贫困劳动力扶贫技能培训。
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和输出到省内外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通过项目制购买培训服务培训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给予每人每天40元的生活补助。对接受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精准资助等政策。
三、主要措施
(一)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
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建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支持高危企业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大力开展培训,按规定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开展岗位练兵及技能大赛给予支持。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的职业院校,按照中级工班毕业生(全日制,下同)每人1000元(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每人1500元)、高级技工班毕业生每人1500元(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每人2000元)、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每人2500元给予支持,对完成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的,按照技师4000元、高级技师6000元给予补贴。鼓励企业设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对获得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获得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大力支持本地发展产业中的龙头企业、扶贫车间、专业合作社组织员工开展以工代训和短、平、快的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实用技能项目制培训,针对农村劳动力开展的田间地头实用技术短训,可根据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和农业生产规律制定培训计划,分时段实施,累计计算培训课时(每满6课时为一天),培训结束后,按规定统一落实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助(按培训课时计算)。
(二)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
职业院校要认真落实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可按规定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内部分配时统筹考虑培训工作量与教学工作量,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
(三)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
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同类公办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根据工作需求并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按阶段及时组织开展公开招标定点培训机构工作。在此基础上,对主要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实施的,可促进其居家就业、就近就业或输出就业的培训项目,以及符合本区域产业发展特殊需求或临时需求的培训项目,可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培训机构。
四、完善培训补贴政策
(一)细化补贴措施。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对企业开展或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30%的培训补贴资金。对纳入急需紧缺目录工种开展项目制培训的提高30%补贴标准。对县内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人员自主参加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定额培训补贴,相关工种及标准另行规定。对定点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包”培训的,由培训审批部门据实审核确定培训天数,给予定额培训补贴,其中建档立卡和易地扶贫搬迁人员提高30%补贴标准。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根据贵阳市资金分配指标,重点用于支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贫困劳动力扶贫技能培训,实行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将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其他部门可用于开展职业技能的资金统筹使用,到县的扶贫资金按规定对农村建档立卡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的技能培训给予倾斜支持。
(三)加强过程指导监管。指导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以工代训等各类适合于企业的培训类型,企业作为培训补贴申报主体,可自主选择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补贴。企业根据生产实际需求,可以选择自主培训、与培训机构合作培训、选派参加培训机构培训等多种方式;培训机构的选择以企业需求为准,不限于定点培训机构;每个培训班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60人;企业可组织脱产培训,也可以利用工休时间组织培训。监管部门对不实施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鉴定或其他行政部门组织考核的培训,要对培训方案进行审查,并对“训前、训中、考核”三个重点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对2019年1月1日至本文下发之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证书纳入补贴范围。
五、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结合实际,加大力度实施企业职工和重点群体培训工作。要明确本系统、本领域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重点,着力牵头组织好培训工作。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要共同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县财政局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强化综合协调,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落实。
(二)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按规定在补助范围内使用资金。依法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要加强培训监管和信息比对,避免多头、重复申领培训补贴,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基层干部在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附件:息烽县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性培训工作职责分解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工作职责 |
1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负责牵头全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和任务,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指导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核拨培训补贴。 |
2 |
县教育局 |
负责组织本县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或企业培训,指导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的职业院校按规定申领毕业生服务补贴。 |
3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负责制定出台工业、信息服务企业培训实施意见及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
4 |
县公安局 |
负责完善本县保安员职业培训课程体系及规范,制定出台培训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
5 |
县民政局 |
负责完善本县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体系及规范,制定出台养老护理行业培训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
6 |
县自然资源局 |
负责制定出台林业领域培训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
7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负责制定出台建筑行业及特种作业职业的培训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
8 |
县农业农村局 |
负责制定出台职业农民及农业产业化的培训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
9 |
县商务局 |
负责完善本县家庭服务业职业培训体系及规范,制定出台培训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
10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负责制定出台文旅产业培训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
11 |
县卫生健康局 |
负责完善本县护理员职业培训体系及规范,制定卫生健康领域培训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
12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负责制定出台本县退役军人培训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
13 |
县应急局 |
负责制定出台高危行业及特种作业职业的培训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
14 |
县工业园区办 |
负责制定出台工业园区工业、信息服务企业培训实施意见及工作任务,并指导各企业开展培训。 |
15 |
县总工会 |
负责助推企业职工培训工作。 |
16 |
县妇联 |
负责协调妇女参加手工工艺、生活服务等各类培训。 |
17 |
县残联 |
负责完善残疾人技能培训政策,组织提供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服务。 |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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