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筑府办发〔2019〕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草拟此方案。
二、工作目标
2019年至2021年,力争全县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000人以上。全面实施针对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等人群的技能培训,使我县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逐年增高,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逐步提高,加快建设知识型、创新型劳动者队伍,为强力推进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助力息烽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三、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
对企业以合理配置技能资源、全方位提升职工技能、促进提高劳动生产率为目的,广泛组织开展的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给予支持。充分发挥企业的用人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以就业为导向,围绕就业需求和岗位需求开展职业培训,强化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大力支持本地发展产业中的龙头企业、扶贫车间、专业合作社组织员工开展以工代训和短、平、快的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实用技能项目制培训,针对农村劳动力开展的田间地头实用技术短训。
(二)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
职业院校要认真落实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可按规定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内部分配时统筹考虑培训工作量与教学工作量,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分配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实施。
(三)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
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同类公办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根据工作需求并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按阶段及时组织开展公开招标定点培训机构工作。在此基础上,对主要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实施的,可促进其居家就业、就近就业或输出就业的培训项目,以及符合本区域产业发展特殊需求或临时需求的培训项目,可由县人社部门采取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培训机构。
四、主要特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结合实际,加大力度实施企业职工和重点群体培训工作。要明确本系统、本领域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重点,着力牵头组织好培训工作。本方案规定使用非编制内人员的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格资金监管
严格按规定在补助范围内使用资金。依法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要加强培训监管和信息比对,避免多头、重复申领培训补贴,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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