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1-3751376 信息分类 息府办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4-15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息府办发〔2021〕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对办理工作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无故拖延办理的承办单位,考核时将严格扣减相应分值。

息府办发〔2021〕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15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息烽经开区管委会(县工业园区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2021年,县政府收到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56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省政协提案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9件,市政协提案35件)。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69件,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提出提案97件、建议15条。为认真做好2021年度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办理质量和实效

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内容,是政府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依宪施政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是汇集民意、广纳民智、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的重要途径。各承办单位要把建议提案办理纳入整体工作部署,明确任务,主动作为,深化落实。要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各承办处室具体办理的工作责任制,不断健全完善办理工作台账,对各个环节和各项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标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全年办理工作。

(一)强化沟通协商。各承办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分析研究每一件建议提案,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体现在办理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商,通过“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跟踪回访”的方式进行全过程沟通,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做到100%沟通,“零距离”接触,并采取现场办理、召开协商座谈会、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上门走访等形式,切实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协商。充分发挥代表、委员在建议提案办理中的指导促进作用,使建议提案办理的过程成为与代表、委员互动的过程,成为形成工作合力的过程。

(二)强化协作配合。主会办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特别是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问题复杂、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牵头组织会办单位,采取召开专题会、推进会、协调会以及开展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大调查研究、办理落实力度,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各主会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及时向人大、政府、政协进行沟通,以便得到支持和帮助,切实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提高问题落实率和人大代表、提案者的满意率。

(三)强化调查研究。各主办单位要认真组织研究制定重点建议提案办理方案,主动牵头会同会办单位,并邀请代表提案者,通过现场办理、实地调研、专题协商等形式,加强对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和意见建议的研究,共同提出解决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方案。针对办理工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办前综合分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找准症结所在,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又超越承办单位职责的,经研究后要及时按程序上报,提请县人民政府研究解决。

二、严格办理程序,规范答复格式和要求

(一)办理形式

1.各主办单位在对每件建议和提案行文答复之前,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以单位名义正式行文答复,并将有关答复情况报分管县长审核签字(答复件格式见附件8)。

2.在办理过程中,主会办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主办单位要主动联系会办单位,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牵头汇总进行答复。

(二)办理分类

办理答复类别划分为“A”“B”“C”三类,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用“A”标注;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用“B”标注;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注。

(三)办理时限

1.省级建议提案在2021年4月6日前(2021年3月15日已经预交办给各承办单位)、市级建议提案在2021年5月31日前,将答复件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1份,其中:息烽县主办的市级建议提案在行文答复前要征求人大代表、提案者意见,答复件应附相对应的征求意见表(附件9)。

2.县人大代表建议在2021年7月31日前,在息烽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联络站议案建议办理系统里办理回复,同时将办理回复文件、《息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息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登记表》(附件9)的纸质档及加盖电子公章的电子档各1份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和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同时,由主办单位送每位人大代表1份。

3.县政协提案在2021年7月31日前,将答复件、《政协息烽县九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政协息烽县九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登记表》(附件9)纸质档及加盖电子公章的电子档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1份、县政协提案法制社联委员会2份。同时,由主办单位送每位政协委员1份。

(四)办理要求

1.答复内容要有针对性并逐条答复,文字精练,表达准确,语气恳切。要按规定的公文格式拟稿、编号、签发、用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建立建议提案办理错情登记制度,对敷衍应付、文不对题、张冠李戴、格式不规范等情形进行退回重办、登记汇总,并纳入年终考核扣分依据,严把答复意见审核关。

2.主办单位要注重总结提炼办理工作中的主要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包含制度规则、安排部署、协调推进、沟通协商、调研座谈、解决落实等内容。建议提案全部办复后,要对全年办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办理工作情况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对各承办单位报送的工作信息和总结进行审核,择优发布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

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开展审查和公开

为促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各主办单位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于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主动公开,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方便人大代表、提案者了解政府工作,及时掌握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不予以公开。会办单位要在会办意见上明确标注是否公开,主办单位应在答复件上明确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对不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要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

四、认真查缺补漏,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回头看”

对办理答复中承诺解决、计划解决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建立跟踪落实工作台账,认真组织开展答复后的复查、落实、兑现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将跟踪落实情况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凡承诺解决的,要尽快兑现落实;列入计划解决的,要想方设法按计划推进解决落实。

五、强化跟踪督查,严格执行考核制度

进一步强化办理时限意识,承办的建议提案要尽量早答复、早落实,坚决杜绝临时突击办理现象。所有建议提案务必于2021年7月31日前办理完毕,以正式公文形式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承办单位要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交办、承办、答复等各个环节要有章可循,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加强内部督办工作,加强跟踪督查。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法制社联委密切配合,加大全程跟踪督查力度,全面、准确地掌握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及时协调和帮助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尤其要重点做好处理办理“不满意件”的督办。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建议、提案办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对办理工作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无故拖延办理的承办单位,考核时将严格扣减相应分值。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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