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1-3959687 信息分类 息府办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1-11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息府办函〔2021〕49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每个村卫生室约2.5万,我县共计162个村卫生室,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已按照标准进行设置,需要改造提质改造161个村卫生室。

息府办函〔2021〕49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1 字体:[]

息烽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息烽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息烽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医生能力建设,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强省会”五年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以增强村卫生室防病治病能力为核心,着力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强化乡村医生能力提升,健全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激励机制,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底,息烽县村卫生室标准化设施设备配备到位,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90%,新建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不低于60平方米。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合格村医。切实解决村医养老保险问题,乡村医生合理待遇得到较好保障。

2022年底,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95%,全县村医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并按标准配备到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有机融合,构建医防结合工作机制。原已修建村卫生室在房屋面积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按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的标准完成改扩建。

2023年底,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100%,实现每个村卫生室都能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中医药服务,实现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群众就医需求的乡村医生队伍。

三、重点任务

(一)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定位。乡村医生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开展执业活动,原则上不开展输液治疗。具备开展输液条件的村卫生室经县卫生健康局审批后可以开展输液治疗。乡村医生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哨点”作用,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人员须取得与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相适应的全日制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有一技之长、群众认可的中草医人员,经市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综合评定,颁发相应资格证,可在村卫生室依法执业。原则上对年满60岁及以上的乡村医生不再继续聘用执业,确有需要的,特别是中医、民族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师,结合各乡镇村医配置情况,可以续聘其继续执业。原则上每村服务人口少于1000人的,配置1名村医;每村服务人口在1000人至2000人的,配置2名村医;每村服务人口在2000人至3000人的,配置3名村医;每村服务人口3000人以上的,配置4名村医。配置2名以上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应有1名女性乡村医生;同时,至少应有1名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对无村医的村卫生室,由所属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结合实际,按照派驻的方式予以解决,确保每个行政村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村医。根据村卫生室服务区域、服务人口确定乡村医生配置名额,村卫生室超配置限额增设的人员不享受政府对乡村医生的补助待遇。

(二)改善乡村医生服务条件。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统一村卫生室房屋建设标准,新建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不低于60平方米,新建村卫生室选址须在人口相对集中,方便群众就医的地方。三年内,结合实际分步实施,对原已修建的村卫生室,根据村卫生室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在房屋面积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按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的标准完成改扩建。村卫生室的布局设置、医疗设备的配备严格按《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执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经费在上级财政支持的基础上,缺口资金部分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如上级财政无资金支持,所有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村可不设村卫生室,根据城镇化建设进程,部分行政村“撤村改居”后可不再设置村卫生室,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卫生服务站或由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辐射提供卫生服务;部分行政村服务人口数少于800人的村卫生室可视具体情况保留或与相邻卫生室合并。被取消村卫生室的村医,由所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区域内统一调配使用。

(三)完善乡村医生药品保障。根据村卫生室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用药实际需求,每个村配备基本药品不低于80种,必须配备高血压、糖尿病治疗药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条件较好的村卫生室可根据当地用药需求情况增加配备品种。村卫生室用药必须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采购、统筹调配,保障村卫生室用药需求,避免药品过期浪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四)提升乡村医生收入水平。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将常住人口1000人(含1000人)以上的村卫生室在岗村医政府政策性补助由每月1017元提高到1317元,常住人口500人(含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村卫生室在岗村医政府政策性补助提高到1417元,常住人口500人以下的村卫生室在岗村医政府政策性补助提高到1617元,提高政策性补助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提高一般诊疗费标准。建立乡村医生工作激励机制,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计算,从事本县村医工作满一年后,每增加1年工龄,每月增加30元工作年限补助,按工作年数依次递增(按照自然年度计算=<工作年数-1>×30元),最高补助到年满60岁为止,中途离职需重新计算工作年限,对在村卫生室工作的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师每月另行补助2000元,执业医师每月另行补助1500元,执业助理医师(不含乡村执业助理医师)每月另行补助500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五)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依托医共体牵头医院,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每年培训不少于4次,其中线上、线下培训各不低于2次,培训以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急诊急救为主,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大乡村医生培训,通过二、三级医院党建结对帮扶、发放乡村医生手册等形式,帮助乡村医生提高传染病防控意识和疾病诊断能力。依托县中医医院每年对乡村医生开展中医类服务技术轮训1次以上。争取实现3年后每个村卫生室都能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中医药服务,全面提升村医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六)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2021年底前,切实解决村医养老保险问题,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县财政按不低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部分进行全额补助,计入个人账户部分由个人根据政策按时足额缴纳。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对不符合条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或已经退出乡村医生岗位的乡村医生,年满60周岁后,且连续服务满10年及10年以上的,实行退养生活补助,按照不低于我县当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进行发放,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七)规范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各乡镇卫生院按季度对乡村医生进行工作绩效考核。坚持以健康为中心,突出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服务安全性、落实首诊功能、群众健康水平、学习培训、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由牵头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统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在《息烽县乡村医生绩效管理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细化量化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作为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获得财政补助及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提高政府政策性补助部分100%纳入绩效考核,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村医不再继续聘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联动。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单位要通力合作,形成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工作机制。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县医保局要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结合实际做好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指导,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乡村医生参保工作;县民政局要做好离岗村医生活补助的测算指导;县发展改革局要配合做好新建村卫生室的立项审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村医队伍的管理。

(二)强化保障。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39号)文件要求,本方案所涉及内容县财政局要将乡村医生队伍、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及时足额下拨相关经费。

(三)加强督查指导。要切实维护乡村医生合法权益,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保护支持乡村医生依法执业,为其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县直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建立工作任务台账制度,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抓好督查落实,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乡村医生相关政策得到落实。

附件:1.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标准

2.息烽县乡村医生绩效管理考核标准

3.息烽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经费测算

4.息烽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21-2023年)三年投

入测算表

附件1

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标准

(试行)

一、房屋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对行政村较大、人口较多、居民居住分散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两所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村可不设村卫生室。新建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不低于60平方,服务人口多的应当适当调增建筑面积,原已修建村卫生室在房屋面积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按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的标准完成改扩建。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四室相对独立,配备隔离区域,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增设康复室。治疗室墙面满贴墙砖,配备操作台,洗手池。诊室、公共卫生室、药房贴1.5米高墙砖。药房配备标准药柜及药架。统一规范使用标识标牌,村卫生室命名原则为“乡镇名+行政村名+卫生室(所、站)”,可横式或竖式外挂,比例结合房屋实际缩放,但不得改变样式、颜色和字体。

二、设施配备

诊查床、诊察桌、诊察凳、候诊椅、资料柜、处置台、空气消毒机、除湿机、温湿度计、消毒方盘、消毒缸、听诊器、水银血压计或上臂式电子血压计、身高体重计或电子身高体重秤、腰围尺、视力表、访视包、出诊箱、体温计或额温枪、医用垃圾桶、锐器盒、生活垃圾桶、压舌板、村医个人防护用品,纱布罐、血糖仪、心电仪、健康宣传栏,开展中医的要有针灸针、拔罐、刮痧板、理疗床、电磁波治疗器、TDP神灯。

三、药品配置  

乡镇卫生院结合各村实际,为每个村卫生室配备基本药品不低于80种,必须配备高血压五大类降压药至少3种、糖尿病五大类降糖药至少3种。各村卫生室建立药品管理使用台帐按月上报,乡镇卫生院统筹调配,保障村卫生室用药需求,避免药品过期浪费。

附件2

息烽县乡村医生绩效管理考核标准

项目

考核内容

一、综合管理(10分)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依法执业;服从上级党委、行政部门、卫生院管理,确保政令畅通,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安排的卫生健康工作任务。

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对有不良执业行为、严重违反行风建设、发生重大医疗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年度考核不合格。

按照乡村医生职责定位,规范开展诊疗活动,服务收费严格按国家规定收取。严格执行医保报销相关政策。

二、基本医疗服务(40分)

规范做好对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

对危急重症病人进行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诊疗操作规程,严格消毒隔离,规范医疗废物的消毒、分类管理和处置,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

有条件的规范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服务。

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实施基药管理。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0分)

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和档案动态管理工作。

办好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做好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和儿童中医健康指导工作。

做好免疫规划工作,按照市疾控中心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做好妇女儿童保健管理按照县妇幼保健院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按要求做好对高血压病人、糖尿病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病人的管理。

按要求做好对老年人的健康管理。

按要求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

按要求做好对辖区农村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送工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根据国家、省、市和县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绩效评价。

四、群众满意度(10分)

村民对村医的满意度达90%以上。

附件3



















息烽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经费测算

(采用2020年计生人口数分布情况)

增加乡村医生政策性补助部分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基数3605.65元)

乡村医生人才激励

离岗村医(最低生活保障365元/人/月

合计

提高标准后

原标准1017元/月

提高标准后差距

市县1:1

经规范化转岗培训合格的全科医师

执业医师1500元/人/月

助理医师500元/人/月

补助金额

市级

县级

单位16%/月

个人8%/月

单位年缴费金额

0人

4人

8人

170人

3193383.84

市级

县级

人口

村数

村医数

补助标准

补助金额

2501820

909600

454800

454800

576.904

288.452

1419183.84

0

72000

48000

120000

744600

454800

2738583.84

500人以下

15

15

1617

291060

500-1000

84

98

1417

1666392

1000以上

63

92

1317

1453968

合计

162

205


3411420

附件4











息烽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21-2023年)三年投入测算表








单位:万元




区(市)县

村卫生室标准化提质改造建设三年推进计划

三年投入合计

(县级匹配)


备注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房屋标准化提质改造建设(万元)

设施设备标准化填平补齐(万元)

项目计划

项目投资金额 (万元)

项目计划

项目投资金额 (万元)

项目计划

项目投资金额 (万元)

息烽县

10个村卫生室房屋提质改造和设备配置

25.00

80个村卫生室房屋提质改造和设备配置

200.00

71个村卫生室房屋提质改造和设备配置

177.50

402.50

161.00

241.50


备注:房屋提质改造主要是对室内贴墙砖,每个村卫生室约贴墙砖面积为100平方米左右,按照包工包料100元每平方米计算,平均每个村卫生室约1万元,设备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平均每个村卫生室约需1.5万元。每个村卫生室约2.5万,我县共计162个村卫生室,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已按照标准进行设置,需要改造提质改造161个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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