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362060 | 信息分类 | 息府办文件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01-24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息府办函〔2022〕4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息烽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息烽县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息烽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息烽县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息烽县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公共场馆资源开放相关工作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10月29日、11月11日贵阳贵安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推动息烽公共场馆资源向社会开放,最大限度发挥公共资源作用,加强公共场馆资源共建共享共商共用。现结合息烽公共场馆资源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息烽公共场馆资源设施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促进息烽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社区等公共场馆资源向社会开放,公共场馆设施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普遍提升。
2022年3月前,按照4个批次开放时序,逐步实现息烽各级政府机关、学校、事业单位建设、运营的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公共场馆全部免费、低费开放,城市“15分钟体育生活圈”基本建成,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评价科学的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制度基本建立。
4个批次具体时间安排为:2021年11月15日开放第一批次;2021年12月1日开放第二批次;2022年1月1日开放第三批次;2022年3月1日开放第四批次。
二、开放范围
息烽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工作,严格执行“谁拥有、谁管理、谁运营、谁负责、谁组织、谁开放”要求,将各级政府机关、学校、事业单位建设的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公共场馆资源全部纳入开放范围,逐步实施向社会公众开放。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标准开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领域公共场馆资源开放的管理,按照“应开尽开”原则,出台各自领域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开放办法和标准,对全县公共场馆资源进行标准化开放。
(二)落实业主责任。各公共场馆业主单位要按照场馆开放相关工作要求,执行场馆开放,不得私自设立隐形壁垒和不合理限制。
(三)坚持公益属性。原则上公共场馆均采取免费开放方式。确需低收费的,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需要向开放人群收取必要费用,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四)落实安保机制和疫情防控。各场馆要明确主体责任,
积极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预防、贵博、控制公共场馆开放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确保公共场馆开放后的公众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同时,要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按要求配备场馆消杀物资和设备。
(五)落实经费保障。各类公共场馆行业主管部门要多途径筹措经费,不断完善场馆设施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必要资金,支持公共场馆对外开放所致的日常运转和设施设备维修。财政部门要对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必需经费予以保障,确保公共场馆免费开放后的正常运转。
(六)鼓励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竞标等方式对公共场馆开放进行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积极探索实施运营补助等相关机制,鼓励符合要求的社会化运营场馆免费、低费开放。
(七)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公共场馆开放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体育场馆开放等有关信息。充分发挥“互联网+场馆开放”技术创新作用,各类公共场馆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整合现有互联网工具,努力实现公共场馆开放信息采集、信息共享发布、用户评价等多种功能一体化,实时显示公共场馆开放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息烽县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息烽县落实“强省会”五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息烽县落实“强省会”五年行动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指挥部牵头,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并参照本方案,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行业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本领域公共场馆资源开放的贯彻落实,于本方案印发十日内完成并报送各自领域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工作方案,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工作监督和指导,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保障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对本区域内、本行业公共场馆资源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全面掌握本区域、本行业公共场馆资源信息。
(三)强化宣传推广。加大对公共场馆资源开放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引导更多的社会化运营场馆向公众开放。各部门及时总结和交流公共场馆资源开放的做法和经验,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多视角宣传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进展情况,对模式新颖、绩效突出的场馆加大宣传和进行表彰,不断强化示范效应,提高公众知晓度,积极营造公共场馆资源开放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领域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工作的实施,对目标实现、资金落实、开放进度等情况进行定期调度、考核,切实加强全过程监管,考核结果报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指挥部。进一步加强督办力度,采用实地暗访、组织体验等多种方式掌握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开放效果。指挥部通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对工作不力的,将问题线索移交息烽县落实“强省会”五年行动领导小组纪律作风指挥部。
附件:1.息烽县公共场馆资源开放正面清单
2.息烽县公共场馆资源开放责任清单
附件1 | |||||
息烽县公共场馆资源开放正面清单 | |||||
序号 |
开放范围 |
开放内容 |
开放对象 |
收费情况 |
备注 |
一、教育场馆类 | |||||
1 |
县属小学 |
户外运动场所 |
全体市民 |
免费 |
|
2 |
县属初中 |
户外运动场所 |
全体市民 |
免费 |
|
3 |
县属高中(中专) |
户外运动场所 |
全体市民 |
免费 |
|
4 |
县属高校 |
户外运动场所 |
全体市民 |
免费 |
|
二、体育场馆类 | |||||
1 |
公共体育场馆 |
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等室内场馆 |
全体市民 |
分时段免费低收费 |
|
2 |
全民健身路径器材 |
整体开放 |
全体市民 |
免费 |
|
3 |
健身小广场 |
整体开放 |
全体市民 |
免费 |
|
4 |
多功能球场 |
整体开放 |
全体市民 |
免费 |
|
5 |
乡镇灯光篮球场 |
整体开放 |
全体市民 |
免费 |
|
6 |
村级篮球场 |
整体开放 |
全体市民 |
免费 |
|
三、文化场馆类 | |||||
1 |
县属图书馆 |
整体开放 |
全体市民 |
免费 |
|
2 |
县属文化馆 |
整体开放 |
全体市民 |
免费 |
|
3 |
乡(镇、街道)文化站 |
整体开放 |
全体市民 |
免费 |
|
4 |
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
整体开放 |
全体市民 |
免费 |
|
四、公园类(A级景区另行规定) | |||||
1 |
县属、镇(街道)属社区公园 |
整体开放 |
全体市民 |
免费 |
|
2 |
乡镇(街道)区域范围内综合性公园 |
整体开放 |
全体市民 |
免费 |
|
3 |
县级综合性公园 |
整体开放 |
全体市民 |
免费 |
|
五、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场馆类 | |||||
1 |
息烽县各级人民政府广场 |
整体开放 |
全体市民 |
免费 |
|
2 |
息烽各行政机关所属运动场馆 |
整体开放 |
全体市民 |
免费 |
|
3 |
息烽各事业单位所属运动场馆 |
整体开放 |
全体市民 |
免费 |
|
六、其他 | |||||
1 |
其他可开放公共场馆 |
部分、整体开放 |
全体市民 |
免费 |
|
息烽各公共场馆资源开放的具体标准及办法以各场馆公布工作方案为准。 |
附件2
息烽县公共场馆资源开放责任清单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要加强对所属领域公共场馆资源开放的管理,按照“应开尽开”原则,出台各自领域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开放办法和标准,对全县公共场馆资源进行标准化开放。 |
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乡镇(街道)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2 |
制定出台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任务,统筹做好全县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工作。 |
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指挥部 |
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交通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3 |
各公共场馆业主单位要按照场馆开放相关工作要求,执行场馆开放,不得私自设立隐形壁垒和不合理限制。 |
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长期坚持 |
||
4 |
严格落实《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坚持公共场馆开放的公益属性,原则上均采取免费方式。确需低收费的,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需要向开放人群收取必要费用,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原则上实行免费低收费开放。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各乡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
5 |
严格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坚持公共场馆开放的公益属性,原则均采取免费开放方式。确需低收费的,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需要向开放人群收取必要费用,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原则上实行免费低收费开放。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各乡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
6 |
明确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免费开放的前期准备,充分考虑免费开放后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严谨细致的免费开放工作方案。 |
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公共场馆 |
2022年3月1日前 |
|
7 |
积极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预防、贵博、控制公共场馆开放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确保公共场馆开放后的公众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同时,要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按要求配备场馆消杀物资和设备。 |
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公共场馆 |
2022年3月1日前 |
|
8 |
要加强公共场馆开放安保方面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强化场馆开放治安管理和安全保障。 |
县公安局 |
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长期坚持 |
|
9 |
加强公共场馆资源开放疫情防控方面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强化场馆开放安全保障。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长期坚持 |
|
10 |
要多途径筹措经费,不断完善场馆设施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必要资金,支持公共场馆对外开放所致的日常运转和设施设备维修。 |
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长期坚持 |
||
11 |
对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必需经费予以保障,确保公共场馆免费开放后的正常运转。 |
县财政局 |
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长期坚持 |
|
12 |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竞标等方式对公共场馆开放进行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积极探索实施运营补助等相关机制,鼓励符合要求的社会化运营场馆免费、低费开放。 |
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长期坚持 |
||
13 |
积极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公共场馆开放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场馆开放等有关信息。 |
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按照4个批次时间要求 |
||
14 |
充分发挥“互联网+场馆开放”技术创新作用,各类公共场馆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整合现有互联网工具,努力实现公共场馆开放信息采集、信息共享发布、用户评价等多种功能一体化,实时显示公共场馆开放情况。 |
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长期坚持 |
||
15 |
按照应开尽开的原则,按照四个批次的开放时间节点:2021年11月15日开放第一批次;2021年12月1日开放第二批次;2022年1月1日开放第三批次;2022年3月1日开放第四批次。 |
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按照4个批次时间要求 |
||
16 |
加大对息烽县公共场馆资源开放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引导更多的社会化运营场馆向公众开放,及时总结和交流公共场馆资源开放的做法和经验,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多视角宣传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进展情况,对模式新颖、绩效突出的地方和场馆加大宣传和进行表彰奖励,不断强化示范效应,提高公众知晓率,积极营造公共场馆资源开放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
县委宣传部 |
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长期坚持 |
|
17 |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领域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工作的实施,对目标实现、资金落实、开放进度等情况进行定期调度、考核,切实加强全过程监管,考核结果报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指挥部。 |
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长期坚持 |
||
18 |
进一步加强督办力度,采用实地暗访、组织体验等多种方式掌握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开放效果。 |
县委宣传部、县委督办督查局、县落实“强省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长期坚持 |
|
19 |
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对工作不力的,将问题线索移交息烽县落实“强省会”五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律作风保障指挥部。 |
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指挥部 |
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长期坚持 |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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