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698648 信息分类 息府办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5-08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2024年烟叶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烟叶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切实抓好2024年烟叶工作,推动全县烟叶产业高质...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2024年烟叶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08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烟叶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切实抓好2024年烟叶工作,推动全县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稳烟区、优烟田、强烟叶、富烟农”作为发展烟叶产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建立“政府领导、烟办协调、烟草配合、镇村主体、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领导机制,全面夯实烟叶高质量发展基础,统筹推进全县烟区基础设施配套管护以及建立健全烟叶生产保险、烟农利益维护保障体系,着力维护烟农生产积极性,实现烟叶富民,促进我县烟叶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产烟乡镇要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找重点、抓难点、疏堵点、除痛点,多措并举实现“一完成、五提升”,即100%完成烤烟收购任务,收购均价、上等烟比例、烟农收入、户均收入、烟叶税同比上年均有提升。

(一)种植布局。2024年息烽县种植烟叶0.465万亩(1300株/亩),收购烟叶1.15万担。其中:石硐、九庄生产片区种植烟叶0.2325万亩,收购烟叶0.575万担;流长养龙司片区种植烟叶0.2325万亩,收购烟叶0.575万担。上等烟比例68%以上、72%以下,中部上等烟比例55%以上,上部烟比例35%以下。

(二)烟区布局。精细划分烟区类型,持续巩固提升合箭村行业级产业综合体,建设石硐县级产业综合体。稳定发展千亩村1个,土地集中流转0.2万亩以上,好田好土比例95%以上,相对连片种植比例95%以上,轮作比例75%以上,打造500亩以上标准化种植示范区2个、200亩以上标准化种植示范区2个。

(三)烟农布局。全县落实烟农户数125户;石硐九庄生产片区种植主体不低于46个,流长养龙司生产片区种植主体不低于79个。烟农户均规模30亩左右,培育新型经营主体25名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持续抓好“在哪种烟”措施落地。持续推进基本烟田永久保护、集中流转和烟区种植布局优化,促进核心烟区、核心烟田长期稳定。狠抓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制度落地,在建章立制、划定到位基础上,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推进规划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动态监测轮作、空闲基本烟田流向和用途,为种植布局、烟基建设、生产组织提供决策参考。进一步树立产业融合发展理念,落实烟叶与粮经作物合理轮作制度,确保基本烟田规模和品质稳定。加快推进基本烟田集中流转,加强集中流转方式探索,突出规模集中连片和长期流转,按照“政府主导、烟农参与、行业扶持”的原则,探索以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为主体,共同搭建土地流转平台,确保基本烟田集中流转目标高效落实;在转入、转出方式选择上要因地制宜,尊重和发挥基层的首创精神,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确保优质烟田长期稳定流转。加强差异化扶持政策探索,针对集中流转、烟农自行流转、不同流转规模,合理设定流转投入标准,给予不同的扶持和设施配套。

(二)持续抓好“谁来种烟”措施落地。按照“扶持引导中小户,稳定提升核心户,鼓励发展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积极培育新型种植主体”的思路,加快实施种植主体培育工作。合理确定认定标准和培育目标,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县烟草专卖局以及产烟乡镇,引导烟农参与新型经营主体认定,落实好相关的补助政策。探索种植主体培育模式,及时总结种植主体培育的基层探索,创建高效益核心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其他新型种植主体,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持续优化投入政策,针对不同类型种植主体需求,差异化制定扶持内容、标准和方式,聚焦土地流转、专业化服务、机械化作业,助力中小户和核心户提升种植规模,助力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或其他新型种植主体提升经营水平,扶持带动种植主体协调发展。持续加强防灾减灾合作机制和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现行烟叶种植农业保险和专项救助制度,开展特色补充保险试点探索,适当扩大保险范围,为各类种植主体发展提供更多保障。

(三)持续抓好“怎么种烟”全面破题。坚持细化完善扶持措施,持续推进作业方式、生产技术、服务方式转型升级,努力降低烟叶种植成本,实现烟农轻松种烟、简单种烟。以提升机械作业覆盖面为重点,在中小型复合作业机械方面积极探索。积极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实现农艺、农田、农机、农服“四位一体”整体推进,为全面推广探索模式,积累经验。推进烤房的更新换代,快速推动石硐镇红星村电力烤房的落地建设,加快烟夹等减工增效装备应用,逐步建立节能减排、低碳精准烘烤技术体系。树立轻简化栽培理念,结合不同类型种植主体实际,全面梳理各环节关键适用技术,优化生产技术方案和标准体系,着力推动减工降本。加大有机肥施用、绿肥压青、地膜回收等绿色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农地膜污染治理和烟田废弃物清除比例、烟地深翻炕冬、绿肥压青比例、轮作比例等指标要实现逐年上升。突出市场运作、充分竞争,在现有烟农专业合作社基础上,积极引导村集体经济参与烤烟种植育苗、分级、移栽、采烤等各环节,引入适度竞争机制,促进烟农轻松种烟。探索打造第三方一站式烟农服务平台,开展订单服务,推进服务、评价、补贴市场化运作,促进服务方式转型升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持续强化县人民政府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力度,组长原则上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县发改、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气象、金融服务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以及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分管领导兼任县烟办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烟叶生产工作。各产烟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要将物资扶持、资金支持、灾害保障等政策信息向属地政府、烟农宣传到位,激发烟农种烟积极性,确保烟叶种植计划全面完成;要做好烟叶育苗前期准备,及时调拨发放育苗物资,提前检修各类设施设备;要加大科技兴烟的指导和服务力度,从育苗到收购要对烟农进行无微不至的服务,确保烟农产出优质烟叶。二是各产烟乡镇要高度重视烟叶工作,把烤烟产业作为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要明确相应的分管领导和股所站办主抓烤烟生产工作,从落实面积开始,直到收购结束的每个生产环节都要配合好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工作,确保烟叶产业的各环节有人抓、有人管。要对辖区内烟叶基础设施建立台账,指导和督促管护主体落实好管护责任,对需要进行更新维护或提质改造的要及时进行摸排统计并向县烟办申请补助资金组织实施。要引导和指导好产烟村集体积极参与烟叶产业,充分利用相关政策和扶持资金,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三是县农业农村局要把烟叶产业纳入全县农业产业管理体系,在政策扶持、宣传培训等方面同其他农业产业同安排同部署。四是县财政局要全力做好烟税返还资金的支付保障,把旧账补齐、新账按时足额拨付。五是县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气象、金融服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全县烟叶产业的扶持力度,共同破解发展问题和矛盾,形成稳定烟叶产业的合力,同时要借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工作部署,以政府烟税返还、扶持资金投入为杠杆,持续强化县镇村三级烟叶产业发展推动机制,充分调动基层政府部门抓落实的积极性,把落实烟叶高质量发展各项措施,融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整体工作中去。

(三)严格考核问责

县烟办将烟叶生产工作内容纳入专项督查的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压实各相关单位工作责任。对工作情况完成较好的给予全县通报表扬,对消极推诿、落实不力的通报批评,对因履职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附件:息烽县2023年统筹使用烟叶税返还资金预算表

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息烽县2023年统筹使用烟叶税返还资金预算表

序号

使用方向

预算科目

使用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烟农各项优惠奖补政策资金预算

优化等级结构补贴

县烟办、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39.75

补贴标准50元/担,预计补贴数量7950担。

2

政策性烟叶保险入保补贴

县烟办、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9.42

每亩保险费67.5元,其中县级补贴30%(20.25元),预计补贴数量4650亩。

3

土地流转补贴

县烟办、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23.25

补贴标准50元/亩,预计补贴数量4650亩。

4

绿色生产补贴

县烟办、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7

由县烟办委托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按照相关程序代为购买并组织发放。

5

新型经营主体扶持补贴

县农业农村局

-

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获认定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扶持补贴。

6

烟草部门制定的行业补贴

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

由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组织实施。

7

其他经费预算

气象服务经费

县气象局

26.8

用于提升产烟地区防雹站的服务保障水平。

8

烟叶产业技术培训经费

县农业农村局

10

提升全县烟叶种植、生产技术水平。

9

镇、村工作经费(镇级70元/亩,村级30元/亩)

小寨坝镇

0.4

2023年度种植面积39亩

10

温泉镇

3

2023年度种植面积311亩

11

九庄镇

2.5

2023年度种植面积256亩

12

西山镇

0.8

2023年度种植面积77亩

13

石硐镇

13

2023年度种植面积1318亩

14

养龙司镇

0.4

2023年度种植面积39亩

15

流长镇

13.5

2023年度种植面积1357亩

16

鹿窝镇

5

2023年度种植面积506亩

17

青山苗族乡

4

2023年度种植面积397亩

18

县烟办工作经费

县烟办

2

用于县烟办开展宣传动员、会议、办公经费等相关费用的开支

19

烟叶基础设施建设(维修)补助经费

石硐镇、红星村

26

用于补助石硐镇红星村电力烤房的用电附属设施建设

20

烟叶生产发展预备经费

各申报主体

6.44

用于烟叶生产工作防汛抗旱、救灾以及临时性、紧急性的基础设施建设、培育烟苗等环节各种不可预知的项目开支。当年预备金额不足时,按相关程序申请使用历年结余资金予以保障。

合计

193.26


(共印60份,其中电子公文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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