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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息烽县2024年烟叶生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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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2024年4月30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2024年烟叶工作的通知》(筑府办函〔2024〕29号),结合我县实际,并征求县烟草分公司意见,息烽县人民政府烤烟生产办公室牵头起草了《通知》。

二、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为切实抓好2024年烟叶工作,持续推动全县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下发的范围涉及哪些乡(镇、街道)?

答:小寨坝镇、温泉镇、九庄镇、西山镇、石硐镇、养龙司镇、流长镇、鹿窝镇、青山苗族乡。

四、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2024年,息烽县种植烟叶0.465万亩(1300株/亩),收购烟叶1.15万担。其中:石硐九庄片区生产片区种植烟叶0.2325万亩,收购烟叶0.575万担;流长养龙司片区种植烟叶0.2325万亩,收购烟叶0.575万担。上等烟比例68%以上、72%以下,中部上等烟比例55%以上,上部烟比例35%以下。

五、《通知》工作方法是什么?

答:一是持续抓好“在哪种烟”措施落地。持续推进基本烟田永久保护、集中流转和烟区种植布局优化,促进核心烟区、核心烟田长期稳定;在转入、转出方式选择上因地制宜,尊重和发挥基层的首创精神,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确保优质烟田长期稳定流转;加强差异化扶持政策探索,针对集中流转、烟农自行流转、不同流转规模,合理设定流转投入标准,给予不同的扶持和设施配套。

二是持续抓好“谁来种烟”措施落地。按照“扶持引导中小户,稳定提升核心户,鼓励发展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积极培育新型种植主体”的思路,加快实施种植主体培育工作;合理确定认定标准和培育目标,引导烟农参与新型经营主体认定,落实好相关的不出政策;持续加强防灾减灾合作机制和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现行烟叶种植农业保险和专项救助制度,开展特色补充保险试点探索,适当扩大保险范围,为各类种植主体发展提供更多保障。

三是持续抓好“怎么种烟”全面破题。坚持细化完善扶持措施,持续推进作业方式、生产技术、服务方式转型升级,努力降低烟叶种植成本,实现烟农轻松种烟、简单种烟;以提升机械作业覆盖面为重点,在中小型复合作业机械方面积极探索;突出市场运作、充分竞争,在现有烟农专业合作社基础上,积极引导村集体经济参与烤烟种植育苗、分级、移栽、采烤等各环节,引入适度竞争机制,促进烟农轻松种烟;探索打造第三方一站式烟农服务平台,开展订单服务,推进服务、评价、补贴市场化运作,促进服务方式转型升级。

六、具体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一是持续强化县人民政府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力度,组长原则上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以及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分管领导兼任县烟办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烟叶生产工作。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要将物资扶持、资金支持、灾害保障等政策信息向属地政府、烟农宣传到位,激发烟农种烟积极性,确保烟叶种植计划全面完成;要做好烟叶育苗前期准备,及时调拨发放育苗物资,提前检修各类设施设备;要加大科技兴烟的指导和服务力度,从育苗到收购要对烟农进行无微不至的服务,确保烟农产出优质烟叶;各产烟乡镇明确相应的分管领导和部门主抓烤烟生产工作,确保烟叶产业的各环节有人抓、有人管。

三是把烟叶产业纳入全县农业产业管理体系,在政策扶持、宣传培训等方面同其他农业产业一样同安排同部署。

四是全力做好烟税返还资金的支付保障,把旧账补齐、新账按时足额拨付。

五是加强对全县烟叶产业的扶持力度,共同破解发展问题和矛盾,形成稳定烟叶产业的合力,同时要借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工作部署,以政府烟税返还、扶持资金投入为杠杆,持续强化县、镇、村三级烟叶产业发展推动机制,充分调动基层政府部门抓落实的积极性,把落实烟叶高质量发展各项措施,融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整体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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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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