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823326 | 信息分类 | 息府办文件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12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医共体牵头医院负总责,建立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重大事项沟通、报告和人员流动情况报备制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和管理能力,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诊疗水平,规范服务行为,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息烽县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息烽县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3〕2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4〕14号),深入推进全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息烽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因地制宜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加快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积极构建分级诊疗制度,为老百姓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护,实现少生病、晚生病,不断增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
二、推进目标
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通过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做实区域健康管护体系,优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形成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让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逐步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2024年,县域内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较上年度增长0.5%以上;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逐年提升,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逐年提升,医共体牵头医院出院患者三四级手术比例逐年提升,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
2025年,力争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达国家平均水平,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达80%以上。
2030年,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医防融合取得实效,有序就医格局全面形成,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健康服务获得感明显增强。
三、推进重点
(一)优化医共体管理制度
1.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定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结合医疗机构实际,民营医疗机构实行自主选择,可不纳入医共体实施范围。对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的医共体在总额预算上适当倾斜。2024年,县级医保部门按照测算后的医共体年度预付总额,预拨至各医共体牵头单位医共体专用账户,各医共体牵头单位必须优先足额拨付所辖乡镇卫生院及村(居)卫生室申报合规费用。到2025年,全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明显实效。(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2.优化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落实《息烽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提升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工资水平,单位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全科医生本人基本工资的10%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项目单列管理,逐步使其与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鼓励对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3.优化人员管理制度。强化医共体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原则,优化岗位设置,规范聘用管理,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加强医共体内公共卫生、全科、妇产科、儿科等紧缺人员配备;推进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县管乡用”、村医“乡聘村用”;牵头医院每年下沉一定比例医务人员到成员单位工作,加大对村级的巡诊派驻力度。优化乡镇卫生院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逐步将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到2025年,各医共体用人自主权进一步强化,全县均落实“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机制。(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4.优化财务管理制度。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的所有设备、固定资产等在清产核资后统一划归医共体牵头医院管理,组建前的债权债务按原渠道进行化解,组建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医共体牵头医院统筹化解。县财政按规定落实牵头公立医院和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助政策。建立落实村医财政定额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动态调整标准,提高村医收入。到2025年,医共体的财务管理机制更加完善。(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5.优化绩效考核制度。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建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与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共体绩效考核评价方案并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医保基金总额预付、绩效工资总量、医共体负责人任免和奖惩等挂钩。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医共体年度考核结果向市级有关部门申请启动超支合理分担和特例单议。到2025年,参与医共体建设的医疗机构均建立明晰的绩效考核制度。(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二)优化一体化服务机制
1.优化整合共建机制。一是搭建医共体。按照“县级公立医院——县域医疗次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一般卫生院——村卫生室”梯次带动模式搭建医共体。二是做强县级龙头。医共体牵头医院以急危重症、高发病诊治为中心,抓好重点专科建设和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新生儿)“五大中心”建设。三是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按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和诊疗水平进行规划和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每个县域医疗次中心辐射和带动周边3—5个乡镇,2024年建成一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四是探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医共体建设。鼓励建立中医、妇幼等县域专科联盟。2024年,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完成医共体共建。(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2.优化分级诊疗机制。建立县域内医共体分级诊疗工作机制,坚持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明确医共体总院、分院及各村卫生室职责,在自身诊疗范围内开展诊治,对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医共体总院及各分院坚持“全县一盘棋”,共享医疗人员、技术等资源,上下联动,努力提升县域内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坚持急慢分治,明确转诊流程,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患者转诊无缝衔接。(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
3.优化医疗服务机制。建立县属二级公立医院与医共体结对帮扶机制,2025年底前结合县级实际在县级医疗机构打造至少3个特色专科。加强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乡镇卫生院开设1个标准中医馆和1个临床特色专科的“1+1”模式逐步向1个标准中医馆和N个临床特色科室的“1+N”模式拓展。到2025年,县域医疗次中心服务能力和辐射带动力明显提升。到2030年,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建成1个或N个临床特色科室。(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4.优化公共卫生服务机制。根据年度任务数、服务内容要求、补偿标准计算总额包干经费,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打包拨付给医共体统一管理,对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由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根据其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及考核评价结果计算发放相应服务经费。探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打包,由医共体统筹使用,探索医共体内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标准化发热诊室(门诊),配备负压救护车。(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5.优化医防协同机制。建立慢性病全程健康管理专家库,指导和评估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一病一策”逐步推进慢性病全程健康管理,提供差异化全程健康管理服务。开展1+1+N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即二级医院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村医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依托基层数字健共体不断优化签约服务包内涵,为城乡居民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签约服务。建立集预防、治疗、康复等综合健康服务为一体的标准化示范门诊,与县民政局和康养产业建立协作合作机制,大力推广传统养身健身法,推动医养结合和医疗康养体系建设。2025年,实现1家乡镇卫生院开展医养结合业务。建立医疗处方和健康处方“双处方”制度,对区域内重点人群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到2025年,基本形成较为成熟的县域医防协同机制。到2030年,“双处方”制度全面推行。(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三)优化“七统一”管理模式
深入推进医共体内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械、绩效、信息“七统一”管理,聚焦“实体化运行、实质性便民、实实在在减轻群众负担”,以提升服务能力和效能为重点,构建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为辖区群众提供全程健康服务。一是医共体内设立一体化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医共体章程,建立由牵头医院和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和内部分配等工作平台和机制,对成员单位人员等实行一体化管理。二是医共体内设立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优化医共体内薪酬结构,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医共体内人员由牵头医院按规定统一招聘、培训、考核、使用及管理。鼓励医共体内人才双向流动,建立人才下沉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人才下沉积极性,医共体每年下沉一定比例医务人员。三是医共体内设立运行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医疗、公共卫生、检查检验、护理、院感管理等业务的统一管理,执行统一业务标准,加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推动医防融合。牵头医院承担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管理,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同质化。四是医共体内设立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成员单位财务的统一管理,制定内部预算,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加强对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内部监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配合医保部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成员单位大额资金使用由牵头医院按规定审批,成员单位对本单位财务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五是医共体内设立药械管理中心,负责药械采购配送和药事管理等工作。医共体牵头医院统一制定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医共体内统一药品管理、带量采购、集中配送和药款支付。拓宽“两病”用药服务范围,落实市级关于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两病”用药目录,并根据市级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探索建立医共体总药师制度,加强用药指导和监管。六是医共体内设立运营管理中心,负责健全内部运行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完善医共体内部考核评价办法,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因素,内部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薪酬分配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医共体不得向各成员单位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指标挂钩。七是推进医共体内县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信息系统融合,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运营管理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和数据统一管理,与省、市实现互联互通,推动分级诊疗和医防数据融合应用,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服务水平和政府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四、推进步骤
(一)深入推进阶段(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
逐步修订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和医保支付方式,在前期医共体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完善医共体内部章程,优化调整具体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医共体高效运行。
(二)绩效评估阶段(2024年6月至2026年6月)
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监测评价,根据监测评价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会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组织完善政策措施。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30年12月)
考核评估医共体运行情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深化改革、全面提升。
五、压实责任
县卫生健康局要履行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承担医共体考核办法制定和组织实施,对医共体实施综合监管,督促医共体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对其建设、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县委编办要配合做好乡镇卫生院人员总量核定;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指导落实市级医保支付政策,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落实市级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医保基金拨付到位。县财政局负责按照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推动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医共体牵头医院负总责,建立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重大事项沟通、报告和人员流动情况报备制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和管理能力,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诊疗水平,规范服务行为,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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