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650778 信息分类 息府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3-27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县人民政府  县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息烽县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息烽县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县人民政府  县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息烽县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27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息烽县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息烽县人民政府

息烽县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息烽县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加强政府与法院的工作联动,建立多层次、经常性的互动交流良性沟通机制,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盘棋”,积极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强省会”五年行动工作主线,深入打造“贵人服务”品牌,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全力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在建设红色息烽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更好地发挥政府和法院作用,实现行政效能、司法效力、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工作任务

(一)公正高效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提升执行合同质效

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充分尊重契约自由和意思自治,更好地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和司法保障,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推动建设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加快构建多元参与、协同联动的府院联动解纷工作平台体系,合力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创新开展执源治理,探索建立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凝聚执行合力,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力度,协作查找、处置财产线索,打击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等行为,协力破解执行难题。府院联动要在服务高度、深度、精度、广度上持续发力,以效率、和谐、便利、法治为贵,让企业省心、暖心、舒心、安心,在“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中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

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审判的破产事务有效协调机制,促进政府与法院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协同处置”的工作联动,推进企业破产处置,进一步完善企业市场化帮扶、救治和退出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协作模式,统筹解决办理破产中涉及的产权瑕疵、资产处置、资金支持、逃废债惩处、信用修复、金融支持、变更注销及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使具备挽救价值的企业尽快盘活重生,破产清算后的企业尽快市场出清。

三、机制保障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府院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协调。府院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抓好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工作保障。

2.压紧压实责任。各联动单位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任务,亲自调度会议,明确专班专人,层层压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确保府院联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建立常态运行机制

1.实行协调会商制度。针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大风险隐患,及其他需要及时研究协调处理的问题,由提出问题的单位提请召集专题协调会,协商制定具体化解方案,提高破解难题的针对性、时效性。

2.注重日常沟通联络。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与司法机关的直接对接,开展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定期研商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3.破产案件协调处置。影响重大的企业破产案件,特别是破产重整案件,可在府院联动机制下设立专门处置企业破产案件的临时专班,由县法院和相关职能单位组成,以推进企业破产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立督导落实机制

府院联动机制协调会议对研究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制作会议备忘录或会议纪要,并抄送有关单位。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落实,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相关工作无缝对接、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将跟踪问效,对不负责、归口不办理导致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联动单位要提高对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重要意义的认识,凝聚合力、精准有效协调化解发展中的现实问题、重大风险、突出矛盾,切实增进府院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确保工作实效。府院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会议纪要及备忘录记载事项的跟踪落实,有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报告府院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联动单位加强对府院联动机制创新实践的宣传报道,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全县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的做法和成效,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问题靠法的浓厚法治社会氛围。

附件:息烽县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息烽县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常务工作)

县人民法院院长

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

县司法局局长

县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

成员:县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

县信访局分管副局长

县档案局分管副局长

县发展和改革局分管副局长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管副局长

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

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

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副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

县水务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

县商务局分管副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县审计局分管副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县医疗保障局分管副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分管副局长

县税务局分管副局长

县投资促进局分管副局长

县工商业联合会分管副主席

县供电局分管副局长

贵州银保监局息烽监管组分管副组长

人民银行息烽县支行分管副行长

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府院联动机制相关工作,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执行合同”工作组、“办理破产”工作组。

(一)办公室

主任:县司法局局长

副主任:县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

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

联络员:县司法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组织开展息烽县府院联动工作调查研究,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及各部门府院联动工作推进情况,提出需要由工作小组研究决策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执行合同”工作组

组长:县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档案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工商业联合会、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

联络员: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人

工作组设在县人民法院,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收集、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问题、重点案件、重大隐患矛盾、所需政策支持或需要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事项,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办理破产”工作组

组长:县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税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供电局、贵州银保监局息烽监管组、人民银行息烽县支行、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

联络员: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人

工作组设在县人民法院,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对破产案件审理中涉及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矛盾,所需政策支持或需要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事项,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调度。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办公室、各工作组协调会每月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

(二)注重政策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围绕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相应的解决措施,并抓好落实。要创新工作方法,注重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的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效处理新问题、新情况。

(三)加强沟通合作。各成员单位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加强沟通,协同推进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形成府院联动工作合力。

(四)严格监督问责。对在办理相关事项中发现相关部门怠于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于主动作为、依法履职而受到诬告的工作人员,依法予以保护。

抄送:贵州银保监局息烽监管组,人民银行息烽县支行。

县纪委县监委,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

县档案局,县工商业联合会。

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印发

(共印80份,其中电子公文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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